****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地交〔2026〕7号
根据国家和**市相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住类
| 公告序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内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总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2607 |
**区**新区III管理单元分区 |
****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
88709 |
≤107337.89 |
≤45% |
≥30% |
70年 |
16100.6835 |
3221 |
1.该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07337.89平方米。 |
| 备注: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
二、报名期限
2026年9月30日12时-2026年10月20日12时。
三、申请人资格
(一)同一企****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购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步提交资金来源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需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视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五、出让资料查阅、下载
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领取出让资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宗地规划附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om),进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com/),查阅、下载出让资料。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查通过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登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在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电子档。经审查通过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交易方式和拍卖时间
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报名期限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出让。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并提交竞买申请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随机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期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至随机保证金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可用人民币、港元、美元、欧元、新加坡币、日元支付。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申请人,应选择对应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保证金到账当日的外汇买入价等值竞买保证金的外币交入外币专用账户。采用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需提前与****联系,确认交款方式和账号。
(四)****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九、竞买保证金转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最迟应在约定税款限缴日期前1个工作日,****总局****税务局网站办理保证金开票手续。办理保证金开票手续后,由****将保证金支付至税务部门非税收入专户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因竞得人逾期办理保证金开票手续,导致保证金未按期支付至税务部门非税收入专户,竞得人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地址:**市**区玉龙路144号(****中心6栋6楼),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23-****3836。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
联系地址:**市两江新区**门街14号8-1,联系人:焦女士,联系电话:023-****4561。
****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