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高新区创和环保废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5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方式:0737-****978
通讯地址:**高新区梓**路155号
邮编:41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创和环保废塑****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片区(区块二)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鉴****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8000万元,在****开发区**片区(区块二)建设**高新区创和环保废塑****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7422.16平方米,主要建设1条绿色分拣线、1条PET分选破碎清洗线、1条PP/PE分选破碎清洗线,配套建设其他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10万吨/年的废塑料回收处理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方式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三级标****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生产线恶臭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日常运营过程中减少废塑料在临时周转区的贮存时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的方式控制生产线恶臭产生;污水处理站和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引至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的标准限值;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满足《****中心**生物质锅炉整治工作方案》中“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内”要求。 噪声: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拣杂物、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泥房暂存,通过外售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废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