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保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入围服务库,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2.服务内容:按要求完成涉及的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等相关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具****学校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服务期间内,比选人将视各入围单位的业绩、专业能力素养、擅长领域等情况,实时进行工程及相关服务类型招标代理权的合同授予。
4.入选数量:3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参与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无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书面说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相应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要求:
5.1 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屏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标书代写
5.2 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屏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标书代写
5.3 近三年(2024 年 7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屏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标书代写
6.拟派人员要求:
6.1 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完成两项以上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6.2 拟派项目组其他专职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人员 1 人以上,近三年内完成一项以上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拟派项目组其他专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7.其他要求:
7.1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2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事故的书面声明。
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申请活动。
7.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2.获取方式:持以下证件至****启航楼 214 办公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如比选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08 时30 分。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启航楼 214 办公室。比选申请人须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标书壹份。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我校公众号上发布,我校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遴选人):****
地址:**省**州**市锦华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3146
****
2026 年 9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