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000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0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湖市**区白马街道柯嘉路12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9.30-2026.****.13 |
| 项目概况 | 购置钻刮机、折弯机、剪板机、二氧化碳保护焊、喷塑设备、塑粉生产线等生产设备,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0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生****处理站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投料、破碎、磨粉废气、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主厂房电泳、电泳烘干、塑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喷塑废气经密闭空间+大旋风+滤芯除尘设备+15m高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低氮燃烧器后经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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