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郑汴路138号39号楼19层1913号
中标(成交)金额:48.38 (万元)
综合评分法:96.67 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水厂厂区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乡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及**总表分户工程四个内容。其中,****水厂的取水设施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水厂厂区设备更新改****水厂的设备及材料更新改造;乡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梅川****水厂供水支线,铺设管道包括:DN500球墨铸铁管1.2千米,DN300球墨铸铁管30.5千米,DN250PE100管9.7千米,DN200PE100管202.37千米,DN160PE100管3.6千米,DN110PE100管245.5千米,DN75PE100管450米及DN63PE100管3千米;**总表分户工程包括约7710户入户管,铺设管道包括:DN200PE100管15.68千米,DN160PE100管7.86千米,DN110PE100管28.64千米,DN63PE100管46.26千米,DN32PE100管46.26千米,DN25PE100 管30.84千米。现需选****公司为该项目提供施工全过程审计服务。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全部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敏、张震、潘志刚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9-30
2、评审地点:****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由中标人参照“(鄂建文【2023】35 号)的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0.725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市**路135号)
2、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 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刊江大道6 号
联系方式:潘志刚150****4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135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134****8660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