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度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城市防洪工程施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629,200
项目地点: **市**新区**东路79****管理处
预计评审时间: 2026-10-14 14:30
评审地点: **市**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电话: 173****8268
固定电话: 025-****0485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9-30 14:3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10-14 09: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供应商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如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比选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单位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