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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91号
****裁定受理(2026)渝05破申537号申请人温永淑对被申请人重****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重****公司于2006年10月8日登记成立,登记机关为****开发区管****管理局,注册资本50万元,企****公司,股东为温永红(持股99.9%),陈云凤(持股0.1%)。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开发、制造、销售模具、普通机械配件;销售:橡胶、塑胶制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渝0107民初47609号民事调解,重****公司应向郑勇支付加工费146000元及逾期利息等。重****公司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扣划重****公司银行存款12255.26元后未发现重****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作出(2026)渝0107执822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证处作出(2026)渝九证字第3487号公证,确认由温永淑继承郑勇对重****公司在(2025)渝0107民初47609号民事调解中未受偿的剩余债权。
重****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温永淑对被申请人重****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10月10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范凤兰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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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