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盐 亭 县 自 然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实施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具体规划条件及指标要求:
| 标的序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 1 |
**县凤灵街道**大道 |
12813.47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2% |
FAR≤3.0 |
≥35% |
≤8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 |
1904 |
550 |
二、以上出让土地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以上出让土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土地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3日15:00时前到绵****服务中心(地址:**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大楼三楼)受理大厅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咨询电话0816-****377)。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10月23日16:0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进行勘看。
竞买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2225 8101 0400 0800 0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26年10月26日16:00时在绵****服务中心(地址:**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大楼三楼)举行。
联 系 人: 赵老师 张老师
咨询电话: 135****7961 0816-****880 0816-****377
联系地址:**县**镇**大道18****中心三楼)
**** ****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