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重点村专项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2026-09-30 14:35
各潜在响应人:
****拟对**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重点村专项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重点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人:****。
审计对象:市级审计14个重点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1。
审计时段:2024年5月—2026年8月,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相关单位。
资金预算:市级审计14个村整体打包询价,最高限价4.9万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供应商一次性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终以中选报价结算,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2026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12月配合做好整改跟踪等相关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重点村专项审计的通知》(川农函〔2026〕383号)要求,重点审计以下八个方面:
1.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2.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
3.集体收益分配、使用情况;
4.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等分配、使用情况;
5.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6.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
7.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方案执行情况;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控股企业财务状况。
中选机构需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进村调查、核实、取证,查阅账簿、凭证、合同、会议记录等,形成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配合整改跟踪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事务所执业资格或相应审计资质;
4.具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或类似项目经验。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审计团队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要。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响应文件要求: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包含以下材料:
1.报价函(一次性报价,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2.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
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审计实施方案(含人员安排、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
7.承诺函(附件2)。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农村**经济指导科(地址:******区柏杨东路222号1108室)。
联系人:吴健英;联系电话:0833-****712。
1.****小组对按时递交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在满足资质和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机构;若报价相同,优先结合审计方案、人员配置、同类项目业绩择优确定。
3.中选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1.中选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廉政条款等。
2.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具体按合同约定。审计费用不得由被审计单位承担。
1.响应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及今后在采购人单位的响应资格。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若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机构不足3家,则终止采购活动;若参加询价机构报价均超最高限价,可重新组织询价或按程序调整审计方式。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向工作人员行贿或说情打招呼。参与询价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5.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1.**市市级审计14个重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名单
2.承诺函
****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