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干田坝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干田坝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条 |
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公示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等。 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足以影响中标结果,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
删除该条 |
| 2 |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1.4条 |
(1)购买磋商文件环节。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当拒绝其下载(或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的信用核查结果在接收响应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3)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时,经核查确认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供应商在任一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 |
(1)购买磋商文件环节。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当拒绝其下载(或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的信用核查结果在接收响应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3)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时,经核查确认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人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供应商在任一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大道**城投大厦 |
| 项目联系人:何工 |
| 联系方式:0851-****86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新蒲新区娄山路**开元会计师大厦 |
| 联系人:王相伟(项目负责人)、谢德鑫、余乐 |
| 联系方式:0851-****0280、130****3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