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 11 ****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 2016 〕 8 号)、《****教育厅等 12 ****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 2018 〕 71 号)、《****教育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穗教宣〔 2024 〕 1 ****教育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组织 2026 学年秋季初一年级全体新生开展教育研学实践活动。为规范活动组织管理,筑牢安全防线,落实立德树人、国防启蒙、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大型学生实践活动承办资质和成熟运营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 2026 学年初一年级学生素质教育研学实践活动服务项目。
(二)活动时间
2026 年 10 月 16 ****学校通知为准)。
(三)活动地点
结合本次 “ 国防启蒙、习惯养成 ” 主题,经学校和初一级家委会研究定在 **比奇军事主题园。 欢迎承办机构在方案中就活动内容、组织方式提出优化建议。
(四)参与对象
**** 2026 学年初一年级师生,约 700 人。
(五)服务内容
1. 初一新生习惯养成教育,包含纪律规范、国防启蒙、队列训练、集体素养、安全科普、德育实践等内容;
2. 交通、餐饮等后勤保障;
3. 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
4. 活动全程管理与服务。
二、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一)研学课程设计
包含研学主题、行程安排、研学手册、课程组织、服务团队介绍等内容,设计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具有实践教育意义。
(二)安全保障措施
包括保险、应急预案等。
(三)服务质量及价格
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游、门票、活动项目、午餐、活动用水、宣传横幅、医务等。行程内所有景点门票原则上应包含在 “ 活动收费 ” 学生所支付的费用中,不得另收门票;如确有其他另收门票费用,必须在方案中单独注明提醒。
三、报名条件
(一)资质要求
1. 有三年以上研学组织经验和具有独立研发研学课程的第三方机构,且曾成功同时组织 500 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活动;
2. 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有资质的旅游豪华大巴车辆接送,每辆车至少配备年轻有责任心的导游 1 人;
3. 当选单位必须独立完成当选任务,不得转让或分包相关业务,****公司联合承办;
4. 在近三年内组织研学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5. 当选机构必须为参加研学活动的师生购买人****旅行社****旅行社责任保险 50 万元 / 人、旅游意外保险 20 万元 / 人);
6. ****教育局****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优先选用。
(二)研学服务要求
1. 交通:全程旅游豪华大巴,车况要求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 5 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 12 分记录; 3 年内无致人死亡或者多人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 门票:行程内所有景点门票应包含在 “ 活动收费 ” 学生所支付的费用中,不得另收门票。
3. 用餐:用餐环境干净,饮食安全。
4. 导游:每车配一名导游全程陪同,要求导游责任心强、服务热情,行程中导游介绍相关线路主题文化,其间可以播放当地文化介绍视频。
5. 费用: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游、门票、活动项目、午餐、活动用水、宣传横幅、医务等。
四、报名材料
****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研学活动方案(包括课程设计、行程安排、安全保障等);
(三)服务报价明细清单;
(四)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证明材料;
(五)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报名资料收取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 1 7 :00 前,逾期提交资料视为无效;以快递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学校实际签收的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或邮寄快递方式。
(三)报名地址
**区狮岭**政路 23 号 **** 保安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137****3139 。
六、遴选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评审的机构名单。
(二)综合评审
****学校 行政 、校监代表、教师代表、家委代表共同组成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第****小组,对进入评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方案设计、安全保障、服务质量及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拟中选机构。
(三)结果公示
****学校公示栏公示,****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校反映。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中选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研学行程、服务标准、安全责任、收费标准等内容。
七、其他事项
(一)法律责任。中选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选资格作废,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中选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 提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2. 任何报名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选的;
3. 中选机构不按照本公告规定擅自变更合同或有分包行为的。
(二)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学校保留对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无需对未中选原因做任何解释。
八、监督方式
********委员会监督电话: 020-****8407 。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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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