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中心建设项目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花****中心建设项目”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专用合同条款3.2 合同价款的支付修改为:
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银行保函后 14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保函要求:必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2) 设备出厂款:卖方完成全部合同设备制造,设备出厂前,卖方提交设备出厂证明、出厂检验记录及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60%(本次支付签约合同价 30%)。
(3) 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并安装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全部单据(包括交货清单、收货清单、出厂质量合格证及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80%(本次支付签约合同价 20%)。
(4) 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95%(本次支付签约合同价 15%)。
(5) 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100%(本次支付签约合同价 5%)。
2、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修改为: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28 天内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有效期至质量保证期届满且结清款支付完毕后 28 日,有效期届满保函自动失效,买方应及时将保函原件退还卖方。
3、第五章供货要求中
| (四)双温切换低温制冷机组系统(-18℃冷冻+0~5℃保鲜两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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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压缩机 |
比泽尔HSN7451-60-40P半封闭低温螺杆机组3台并联 |
台 |
3 |
168,000 |
5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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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 (四)双温切换低温制冷机组系统(-18℃冷冻+0~5℃保鲜两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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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压缩机 |
半封闭低温螺杆机组3台并联 |
台 |
3 |
168,000 |
5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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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中标书代写
| (四)双温切换低温制冷机组系统(-18℃冷冻+0~5℃保鲜两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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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压缩机 |
比泽尔HSN7451-60-40P半封闭低温螺杆机组3台并联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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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 (四)双温切换低温制冷机组系统(-18℃冷冻+0~5℃保鲜两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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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压缩机 |
半封闭低温螺杆机组3台并联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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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