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简称“熔增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熔增公司位于四****工业园区,主要从事废有机溶剂的综合利用。2022年5月,熔增公司首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25年9月,熔增公司3万吨/年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项目重新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6年6月,熔增公司完成3万吨/年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900-401-06、900-402-06、900-404-06)、HW02医药废物(271-002-02、272-001-02、276-002-02)、HW04农药废物(263-008-04、263-009-04)、HW49其他废物(900-047-49),上述代码中涉及的有机溶剂废液,入场原料不得检出重金属(汞、铬、镉、六价铬、砷、铅、镍、铍、银、钒、硒、钴、锡)、苯并芘以及放射性物质。
拟核准经营规模:197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R2溶剂回收/再生)。
拟核准有效期限:5年。
经审查,****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9060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5日
****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