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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4MA2D7QCD4E | 建设单位法人:王小平 |
| 陈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羽林街道丁山路1号 |
| 年产10000吨营养食品及配套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1-C1491-营养食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羽林街道丁山路1号 |
| 经度:29.532341 纬度: 120.95237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4 |
| 新环规备〔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4MA2D7QCD4E001V |
| 2025-0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680 |
| 5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4MA2D7QCD4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誉铭****公司 |
| ****0602MAD8J5JT32 | 验收监测单位:****测****公司 |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31 |
| 2026-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ase147042.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0吨营养食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0吨营养食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鱼油生产线:(1)低、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精炼→酯交换→后处理及减压蒸馏→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生产;(2)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溶解结晶→过滤→(滤饼)萃取分层→降膜蒸发→水洗分层→闪蒸→短程蒸馏→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和生物柴油原料;(3)YY45/YY90鱼油(乙酯):①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洗脱→减压蒸馏→YY45/YY90鱼油(乙酯);②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溶解结晶→过滤→(滤液)萃取分层→降膜蒸发→水洗分层→闪蒸→短程蒸馏→YY45/YY90鱼油(乙酯)和生物柴油原料;(4)精制鱼油(甘油酯):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酯交换→减压蒸馏→脱色→精制鱼油(甘油酯)。 二、食品级VE生产线:脱气→蒸前份→蒸高沸→酯化→过滤、洗脱→降膜蒸馏→短程蒸馏→混合、过滤→灌装→成品。 三、溶剂回收:(1)乙醇、叔丁醇:精馏塔+膜脱水;(2)甲醇:精馏塔。 | 实际建设情况:一、鱼油生产线:(1)低、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精炼→酯交换→后处理及减压蒸馏→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生产;(2)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溶解结晶→过滤→(滤饼)萃取分层→降膜蒸发→水洗分层→闪蒸→短程蒸馏→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和生物柴油原料;(3)YY45/YY90鱼油(乙酯):①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洗脱→减压蒸馏→YY45/YY90鱼油(乙酯);②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溶解结晶→过滤→(滤液)萃取分层→降膜蒸发→水洗分层→闪蒸→短程蒸馏→YY45/YY90鱼油(乙酯)和生物柴油原料;(4)精制鱼油(甘油酯):中高含量精制鱼油(乙酯)→酯交换→减压蒸馏→脱色→精制鱼油(甘油酯)。 二、食品级VE生产线:脱气→蒸前份→蒸高沸→酯化→过滤、洗脱→降膜蒸馏→短程蒸馏→混合、过滤→灌装→成品。 三、溶剂回收:(1)乙醇、叔丁醇:精馏塔+膜脱水;(2)甲醇:精馏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精馏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其中工艺废水主要由鱼油系列产品生产过程水洗、闪蒸、蒸发等工序产生,VE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精馏废水主要由溶剂回收车间产生,公用工程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初期雨水等。初期雨水已在原产业园项目环评统一核算,不再重复核算。 本项目鱼油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水经收集、物理静置隔油后,上层废油通过液位自动控制系统溢流收集至废油罐作为固废处置,下层废水通过管道泵至综合污水站处理,与溶剂回收车间产生的精馏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等公用工程废水进入污水站经“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厂区南片区,设计处理能力2500m3/d(除共用设施外,分两期建设施工,一期建成1650m3/d处理能力,另850m3/d处理能力为远期预留),整体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 2、废气:鱼油生产线:高浓度工艺废气经三级冷凝(常温水冷+7℃低温水冷+-15℃冷冻乙二醇冷凝)+水喷淋处理后,接入**的RTO(设计风量为30000m3/h)焚烧后通过DA005(35m)排放;低浓度工艺废气(主要是酸雾)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6(25m)排放;VE生产线:VE工艺废气(不夹带氢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接入RTO焚烧;VE工艺废气(夹带氢气)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9(30m)排放;公用工程:天然气锅炉、导热油锅炉、沼气锅炉(沼气脱硫预处理后接入)采用低氮燃烧器,尾气中NOx控制在30mg/m3以下。其中18t/h天然气锅炉尾气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导热油锅炉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沼气锅炉尾气满足排放标准后,与RTO装置尾气合并至DA005(35m)排放。储罐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站废气一并接入RTO焚烧。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线、公用工程等,环境保护措施:a.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b.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c.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造成的噪声污染;加强生产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噪声污染。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工艺固废(鱼油生产线:胶体、废活性炭、废渣、废树脂、废乙酸乙酯、污水罐隔油产生的废油等;VE生产线:前份、高沸物、低沸物、钯炭洗脱再生废液、废滤棒、废钯炭催化剂、废乙醇、废乙酸异丁酯)、溶剂回收车间精馏残液和公用工程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滤芯、脱硫废渣、生活垃圾等)。 鱼油生产线的胶体、低含量精制鱼油(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渣,VE生产线的前份、高沸物,以及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化利用,其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清运。 废树脂、废乙酸乙酯、精制鱼油(甘油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隔油罐废油、低沸物、钯炭洗脱再生废液、精馏塔及配套设备清洗废液、反应釜等设备清洗废液、废滤棒、废钯炭催化剂、精馏残液、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导热油、废滤布、脱硫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固废贮存必须有固定的场地,本项目建设一座占地面积为255.75m2的危废仓库。固废堆场或仓库分一般固体和危险废物堆场,均必须能够防雨、防风和防渗漏。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规范处置,避免超期贮存。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鱼油生产线水洗、闪蒸、蒸发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水、溶剂回收车间产生的精馏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等公用工程废水。 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鱼油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水经收集、物理静置隔油后,上层废油通过液位自动控制系统溢流收集至废油罐作为固废处置,下层废水通过管道泵至综合污水站处理,与溶剂回收车间产生的精馏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等公用工程废水进入污水站经“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m3/d,除共用设施外,分两期建设施工,一期已建成1650m3/d,另850m3/d为远期预留。现有项目进入污水站的废水量约224m3/d,本项目进入污水站的废水约546m3/d,合计约770m3/d,在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污水站采用工艺为“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 2、废气:本项目实际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鱼油工艺废气(鱼油高浓度有机废气、鱼油低浓度工艺废气)、VE工艺废气(不夹带氢气、夹带氢气)、溶剂回收车间废气、锅炉废气(18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沼气锅炉废气)、污水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 ①鱼油工艺废气:鱼油高浓度有机废气经三级冷凝(常温水冷+7℃低温水冷+-15℃冷冻乙二醇冷凝)+碱喷淋+RTO末端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鱼油低浓度工艺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②VE工艺废气:VE工艺废气(不夹带氢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接入RTO焚烧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VE工艺废气(夹带氢气)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直接排放。 ③溶剂回收车间废气:经三级冷凝(常温水冷+7℃低温水冷+-15℃冷冻乙二醇冷凝)+水喷淋+RTO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④锅炉废气:18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导热油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沼气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满足排放标准后,与RTO装置尾气合并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⑤污水站废气:污水站酸性废气采用碱喷淋预处理;污水站厌氧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污水站碱性废气采用酸洗+碱喷淋预处理,上述废气预处理后、脱水后一并接入RTO末端处置,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⑥罐区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接入RTO焚烧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线、公用工程等,为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企业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 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已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③已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造成的噪声污染。 ④已加强生产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噪声污染。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艺固废(鱼油生产线:胶体、废活性炭、废渣、废树脂、废乙酸乙酯、污水罐隔油产生的废油等;VE生产线:前份、高沸物、低沸物、钯炭洗脱再生废液、废滤棒、废钯炭催化剂、精馏塔及配套设备清洗废液、反应釜等设备清洗废液)、溶剂回收车间精馏残液和公用工程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废滤布、脱硫废渣、生活垃圾等)。 鱼油生产线的胶体、低含量精制鱼油(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渣,VE生产线的前份、高沸物,以及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化利用,其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清运。 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废乙酸乙酯、钯炭洗脱再生废液、精馏塔及配套设备清洗废液、反应釜等设备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建业****公司处置;精制鱼油(甘油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低沸物、废滤棒、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滤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处置;隔油罐废油、废钯炭催化剂、精馏残液、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公司处置;物化污泥、脱硫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处置。生化污泥暂未鉴定,按危废要求处置,委托******公司、******公司处置。 企业依托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占地面积约255.75m2。可明和来益美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库内分区隔离管理,可明生物贮存区域面积为245m2,来益美贮存区域面积为10.75m2。危废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做好了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地面已做好硬化,并设有导流沟,同时标识标牌、周知卡、管理制度等已上墙。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整齐堆放,定期清理,且设有专人做好相应的管理、贮存、交接、外运等登记工作,危废进出库有相应的台账记录。 |
| 废气排气筒编号:实际鱼油低浓度工艺废气排气筒编号由DA006改为DA005,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气筒编号由DA007改为DA006,RTO尾气与沼气锅炉废气排气筒编号由DA005改为DA007,排气筒数量、高度均与环评一致,仅编号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6.341 | 18.012 | 115.679 | 61.619 | 0 | 112.734 | -43.607 | |
| 62.537 | 7.205 | 46.272 | 24.647 | 0 | 45.095 | -17.442 | |
| 3.127 | 0.36 | 2.314 | 1.232 | 0 | 2.255 | -0.8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50.03 | 0.562 | 49.385 | 9.5 | 0 | 41.092 | -8.938 | / |
| 72.729 | 1.909 | 86.832 | 12.67 | 0 | 61.968 | -10.761 | / |
| 9.648 | 0.762 | 10.254 | 3.17 | 0 | 7.24 | -2.408 | / |
| 40.15 | 0.875 | 44.033 | 1.847 | 0 | 39.178 | -0.972 | / |
| 1 | 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 |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2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园区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商定值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鱼油生产线水洗、闪蒸、蒸发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水、溶剂回收车间产生的精馏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等公用工程废水。 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鱼油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水经收集、物理静置隔油后,上层废油通过液位自动控制系统溢流收集至废油罐作为固废处置,下层废水通过管道泵至综合污水站处理,与溶剂回收车间产生的精馏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等公用工程废水进入污水站经“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m3/d,除共用设施外,分两期建设施工,一期已建成1650m3/d,另850m3/d为远期预留。现有项目进入污水站的废水量约224m3/d,本项目进入污水站的废水约546m3/d,合计约770m3/d,在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污水站采用工艺为“调节池+气浮+厌氧+二级A/O+MBR膜反应”。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废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有机碳的排放浓度均达到《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的排放浓****工园区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商定值要求;石油类的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 |
| 1 | RTO+碱喷淋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表2、表3、表5中的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①鱼油工艺废气:鱼油高浓度有机废气经三级冷凝(常温水冷+7℃低温水冷+-15℃冷冻乙二醇冷凝)+碱喷淋+RTO末端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②VE工艺废气:VE工艺废气(不夹带氢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接入RTO焚烧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③溶剂回收车间废气:经三级冷凝(常温水冷+7℃低温水冷+-15℃冷冻乙二醇冷凝)+水喷淋+RTO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④污水站废气:污水站酸性废气采用碱喷淋预处理;污水站厌氧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预处理;污水站碱性废气采用酸洗+碱喷淋预处理,上述废气预处理后、脱水后一并接入RTO末端处置,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⑤罐区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接入RTO焚烧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RTO排放口(与沼气锅炉合并前)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乙酸乙酯、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的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表1、表2、表3、表5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 沼气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满足排放标准后,与RTO装置尾气合并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沼气锅炉排放口(与RTO燃烧后废气合并前)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3 | 碱喷淋+水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VE工艺废气(夹带氢气)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直接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VE工艺废气(夹带氢气)排放口DA009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碱喷淋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鱼油低浓度工艺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鱼油-低浓度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5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5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 18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天然气锅炉排放口DA006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6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 导热油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导热油锅炉排放口DA008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 本项目新增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线、公用工程等,为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企业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 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已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③已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造成的噪声污染。 ④已加强生产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噪声污染。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及污水站四周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及夜间偶发、频发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固废包括工艺固废(鱼油生产线:胶体、废活性炭、废渣、废树脂、废乙酸乙酯、污水罐隔油产生的废油等;VE生产线:前份、高沸物、低沸物、钯炭洗脱再生废液、废滤棒、废钯炭催化剂、废乙醇、废乙酸异丁酯)、溶剂回收车间精馏残液和公用工程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滤芯、脱硫废渣、生活垃圾等)。 鱼油生产线的胶体、低含量精制鱼油(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渣,VE生产线的前份、高沸物,以及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化利用,其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清运。 废树脂、废乙酸乙酯、精制鱼油(甘油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隔油罐废油、低沸物、钯炭洗脱再生废液、精馏塔及配套设备清洗废液、反应釜等设备清洗废液、废滤棒、废钯炭催化剂、精馏残液、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导热油、废滤布、脱硫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固废贮存必须有固定的场地,本项目建设一座占地面积为255.75m2的危废仓库。固废堆场或仓库分一般固体和危险废物堆场,均必须能够防雨、防风和防渗漏。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规范处置,避免超期贮存。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艺固废(鱼油生产线:胶体、废活性炭、废渣、废树脂、废乙酸乙酯、污水罐隔油产生的废油等;VE生产线:前份、高沸物、低沸物、钯炭洗脱再生废液、废滤棒、废钯炭催化剂、精馏塔及配套设备清洗废液、反应釜等设备清洗废液)、溶剂回收车间精馏残液和公用工程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废导热油、废滤布、脱硫废渣、生活垃圾等)。 鱼油生产线的胶体、低含量精制鱼油(乙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渣,VE生产线的前份、高沸物,以及非危化品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纯水制备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化利用,其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清运。 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处置;废乙酸乙酯、钯炭洗脱再生废液、精馏塔及配套设备清洗废液、反应釜等设备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建业****公司处置;精制鱼油(甘油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低沸物、废滤棒、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滤布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处置;隔油罐废油、废钯炭催化剂、精馏残液、废机油、实验室/化验室废物、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公司处置;物化污泥、脱硫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公司、******公司处置。生化污泥暂未鉴定,按危废要求处置,委托******公司、******公司处置。 企业依托已建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占地面积约255.75m2。可明和来益美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库内分区隔离管理,可明生物贮存区域面积为245m2,来益美贮存区域面积为10.75m2。危废暂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做好了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地面已做好硬化,并设有导流沟,同时标识标牌、周知卡、管理制度等已上墙。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整齐堆放,定期清理,且设有专人做好相应的管理、贮存、交接、外运等登记工作,危废进出库有相应的台账记录。 |
| 1 | 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项目投产后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 ②企业应做好预防措施,争取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③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和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④确保事故应急池阀门畅通。 ⑤做好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保养。 | ①企业已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项目投产后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已于2025年10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0月31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30624-2025-51-H,****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 ②企业已做好预防措施,争取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③已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和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④已确保事故应急池阀门畅通。 ⑤已做好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保养。 |
| 本项目办公楼、更衣楼等辅助工程,溶剂回收车间、给排水系统、冷冻系统、供气系统、天然气等公用工程,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等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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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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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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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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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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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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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