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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市**镇智能制造示范园-敦颐路、华丰路**工程(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一)得分计算“报价得分90分,信用分10分”,现“取消信用分10分,报价得分调整为100分”,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二、注: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