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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机械加工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机械加工阶段性)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三渠镇大寨村、南里庄村
建设内容:****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机械加工阶段性)属**项目,一****加工部分,年生产减速器23.6万套/a,其中机器人减速器20万套/a,风电减速器3.6万套/a。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0****0382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