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6年度)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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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6年度)
品目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14: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室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59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蕾
项目联系电话 025-****1773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太**路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930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路37号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蕾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6年度)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22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026年度)

预算金额:592.000000万元(采购包1:368.000000万元;采购包2:2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食堂肉类等368万元;采购包2:食堂蔬菜类等224万元;)本项目统一按照食材基准单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分包下浮比例的报价<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包一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分包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可提供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10-22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6.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n)更正公告;
6.4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分包,且可兼投兼中,请各位潜在供应商自行考虑。
6.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6.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使用CA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太**路69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5-****6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37号万谷智慧城市硅巷1601

联系人:范蕾、王露

联系电话:025-****1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蕾、王露

电话:025-****1773



附件:****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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