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本采购项目:****档案库房购置智能密集架设备项目,采购人为****,****公司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车站****公司档案库房共有三层,****公司3个已开通运营项目和2个在建项目的档案。目前,二、三层已安装手摇式档案密集架等设施设备,一层至今未安装密集架,****公司档案库房管理,补齐库房硬件设施短板,****档案馆建设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相关要求,以及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保管需求,同时落实《2026年公司档案史志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关于库房设施设备改造的部署安排,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和发展趋势,计划在档案库房一层购置安装智能密集架,以满足档案保管存放需要。
2.项目内容
库房测量、密集架布置设计、场地清理、密集架生产制作、运输、装卸、产品机构检测、安装调试、第三方验收、培训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
3.采购规模
共计采购智能密集架390组,按分区设计,其中**210组、**180组,预计可增加库容13.6万卷。
4.采购设备主要功能
(1)智能开关架:支持电动、手动多种启闭方式,可一键完成架体开合,操作便捷,降低人工操作强度,提升档案存取作业效率。
(2)档案定位查询:内置档案位置管理模块,输入档案编号或名称即可快速定位档案存放的具体架体、层位,实现档案快速查找,减少检索时间。
(3)温湿度显示监控:实时采集库房内温湿度数据并可视化展示,便于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库房环境,为档案保存环境管控提供数据依据。
(4)红外智能感应:具备红外安全防护功能,架体运行过程中,检测到人员、物体进入架体通道时自动停止运行,防止挤压事故,保障人员与档案安全。
5.采购依据和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GB/T13667.4-2013;
《****档案馆(室)建设指南》(铁办档史〔2026〕44号)。
6.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7.采购限价
设备采购费用估算95万元(含税)(含设备运输、配件辅材、安装调试等费用),具体费用清单见附件。
8.验收标准和方式
(1)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进行验收。
(2)核对设备规格、数量、合格证证书。
(3)验证设备功能和使用效果。
9.费用及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验收完成支付90%,1年后支付剩余10%。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9月-2026年9月)内具有至少1****档案馆(室)200组及以上的智能密集架供货业绩证明;
3.4提供近3年密集架供货验收报告3个及以上;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1响应人均可于2026年10月10日18时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163.com,代理机构于2026年10月10日18时00前,将《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报名邮箱。
4.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询价文件。标书代写
4.3项目须缴纳标书费。标书****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项目须缴纳保证金(金额:5000元),****银行****银行转账,保****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
账 号:931********000200003
开 户 行:****公司**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04020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5.2响应人将密封的投标样品(提供挡棒长≥600mm一根、立柱长≥600mm一根、成型门板一块(≥450*400mm)配置隐形豪华防尘三级管理锁、空气减震轴承座一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6年10月16日14时30分(**时间)开启,开启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请响应人代表按时出席。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采购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931-****642
电子邮件:****@qq.com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展工
电话:0931-****942
电子邮件:****@163.com
市电:0931-****168 路电:071-26168
8.1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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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