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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69号
****裁定受理关于(2026)渝05清申126号申请人****集团****公司对被申请****集团商****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集团商****公司(以下****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企****公司,登记机关为******管理局,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为:开发、制造、销售:汽车电机、电器;销售:电机、电器产品。股东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持股100%。****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决定解散的,公司可以解散;公司决定解散的,应当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及其聘用人员组成。
2025年11月10日,本院作出(2025)渝05破申418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事务所****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公司管理人****公司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2026年7月6日,****公司清算组出具《自行清算报告》,载明经清算组实地勘察注册地,****公司未在此经营且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也未接****公司的印章、主要财产、项目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文书、物资等资料,现自行清算已经陷入僵局,清算工作无法继续开展,建议股东****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等内容。2026年7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清算组报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集团****公司对被申请****集团商****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10月10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谭毅、赵航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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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