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按照整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市供销系统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服务内容及规模
重点支持水稻、油菜等粮油类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的农机作业服务,2026年,全市供销系统计划补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至少6万亩,服务小农户(经营规模面积不应高于64.5亩)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托管服务。
2.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按服务面积核算补助资金,对耕种防收环节全部交由服务主体承担的按100%计算;对部分环节托管服务,则“耕”“种”“防”“收”分别按35%、26%、13%、26%权重折算服务面积。烘干环节的补助标准与折算权重以后续印发的市级方案为准。
3.资金支付方式
社会化服务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社会化服务组织收取服务费时采取优惠差价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至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项目实施标准
托管社会化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内容;符**稻、小麦、油菜、大豆等粮油类作物的耕种防收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合格标准。**水稻收割以文件监农组办发[2026]8号、监农组办发[2026]9号、监政办函[2026]13号为准(**小麦、中晚稻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20cm以下。)。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服务主体主要包括******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六是参与项目作业服务的农机须安装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并能够实时回传包含作业轨迹、作业面积、作业时间及现场高清作业视频和照片等核心数据至监管平台。平台采集的终端监测数据作为作业面积核算、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七是服务主体需先提供服务,后申请补助,本市范围外开展的服务不享受补助。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交材料
1.社会化服务组织简介(单位简介、人员和设备情况、近几年开展社会化服务情况等)。
2. 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承诺书。
3.工商登记信息、营业执照复印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股东构成证明材料。
4.服务能力情况,2年以上服务经验证明材料,拥有和组织农机设备情况,服务评价相关资料。
五、遴选流程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供销微信公众号及公开栏发布遴选公告。
2.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自愿申报,向市供销社提交材料。
3.评审确定。****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
4.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人民政府网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716-****930,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六、报送时间
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12时前,将****供销社经发股,逾期不予接受。地址:**市建设路西17号 联系人:杨遥 13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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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