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街道染坊路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宁****广场8A-1006室 | |
| 项目名称 | 安****开发区2026年场平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8日9时00分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杏花村街道杏花雅苑H50幢 | |
| 投标报价:挖土石方(含石方处理)15.1853元/立方米,运距每增加1千米1.4934元/立方米,清淤35.2122元/立方米 | |
| 工期: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章征桃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050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区**路****中心E座618-619室 | |
| 投标报价:挖土石方(含石方处理)15.1781元/立方米,运距每增加1千米1.4927元/立方米,清淤35.1955元/立方米 | |
| 工期: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徐立富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2318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区常青街道**路****商务中心F座办920室 | |
| 投标报价:挖土石方(含石方处理)15.1805元/立方米,运距每增加1千米1.4929元/立方米,清淤35.2011元/立方米 | |
| 工期: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偏偏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6359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市港投****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恒豪****公司、****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金****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永祥****公司、******公司、**省金****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承建企业名称,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明确企业类型,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未手写签名日期,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经理桂祖建(退休人员)的企业聘用合同,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签字日期不在使用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8.******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9.******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只提供2个月社保的有效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10.******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不含报价)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6条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8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庾乾芬(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677(招标人)、0563-****275(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