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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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省******县路灯智慧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电子标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改事项:补充**县路灯智慧节能改造项目的参数现做出如下变更。 补充如下: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出厂合格证和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技术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2026年5月31日(含)前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具有CMA或CNAS标识;2026年6月1日(含)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按照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规定执行),检测项目须覆盖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应的全部技术参数; 3、上述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且与所投产品一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未按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满足本条第(2)款要求的,视为投标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示前、合同签订前或履约阶段,要求中标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如发现材料虚假,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改为: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核心供货产品:LED 路灯灯具、灯杆、线缆等产品的合格证扫描件; 2、上述出厂合格证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且与所投产品一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未按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扫描件的视为投标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示前、合同签订前或履约阶段,要求中标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如发现材料虚假,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宾馆8号楼
联系方式:079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象湖镇八一北路54号
联系方式:176****0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7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