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根据《**市**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整改工作,全面规范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压实养殖主体治污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督察整改任务,我局****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复核工作,进行设施建设合规性、日常运维有效性检查及养殖尾水水质检测等事宜。根据工作需要,现诚邀具有从事农业或环境工程方面,开展农业工程咨询或设计、环境工程业务,具有乙级或以上相关证书,****政府****超市备案的企业参与比选。该服务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中相关规定,并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定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进行计算,设置报价下浮区间为20%-40%,超出报价下浮区间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仅作为项目价格参考依据,后期项目采购****超市规范流程办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踊跃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区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复核发包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
(1)开展雅韶镇、大沟镇、**镇、**镇四个**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首轮检查,完成209个点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首次检查评审(本次仅做首次核查,不含后续复核);
(2)进行209个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排放水质首次取样检测;
(3)完成**区209个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首轮初查,本次工作不包含复核,并提交电子资料和纸质文稿。
3.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及工作实际合理确定。
二、报价材料要求
1、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资料;
3、相关业绩资料;
4、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材料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三、报价提交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30 前。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区德政路4****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与**保护股。
3.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662-****532。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仅为价格参考,不构成采购承诺,不作为中标/中选依据。
2.我局有权对报价材料进行综合比对、分析,不承诺选择最低价。
3.项****超市发布公告及选取结果为准。
4.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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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