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9
按照《**省2026年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冀农发【2026】44号)文件要求,**县需开展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调查评价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必须通过CMA检测认证资质认证,并有对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能力。
(三)申报机构要做好相关工作的保密管理,不得违规泄露、传播涉密或敏感信息。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遴选办法
********政府网发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遴选公告,报价比对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我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价低且符合技术要求者为本次中选评价服务机构,****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不足3家,重新第二轮遴选。
三、工作内容
按照《第三次**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3号)、《**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冀农发〔2026〕9号)、《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NY/T4322-2023)农业行业标准等要求,开展我县2026年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相关工作,预算限额12万元,主要工作内容为:外业调查及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检测分析、耕地质量等级变动情况核算和成果编制等工作任务。
(一)常规利用区:35万亩常规利用区耕地沿用第三次**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
(二)质量建设区:4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建设区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直接赋值到常规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
(三)耕地占补区:2024和2025年我县新增耕地约5600亩,对于占用耕地直接在矢量数据上进行删除,新增耕地按照变更调查数据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其中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耕地以验收结果作为最终结果(质量等级转换为整数等),并将评价结果统一更新到常规利用区图斑。
四、资料提交
报价单位在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7****公司报价单,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承诺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报送(邮寄)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进库 联系电话:031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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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