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 | **** |
| 采购人: | **** | 保证金: | 500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50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否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6-09-29 00:0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标书代写 | 2026-10-13 17:00 |
| 采购人联系人: | 工* | 采购人电话: | 138****9528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纪检监察部 | 监督电话: | 0393-****405 |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30
| 本(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公司-****集团****公司-****园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北区外墙石材维修项目 询比价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北区外墙石材维修项目,已经发包人批准,采用公开询比价发包方式进行。 1.发包项目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大化生活区北区 2.2规模:挑檐石材维修约180m2。 2.3发包范围:99#、101#楼外墙挑檐石材。 2.4工期:30天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分包: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被列入****集团****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 2.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 2.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必须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质量负责。主要材料设备质量需经发包人认可。 3.报名要求 3.1本次询比价发包在**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com/)上进行,有兴趣的承包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承包商可在**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网上购买询比价文件进行响应和参与询比价活动。首次参与**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购标者,请打开**云商电子投标平台首页右侧点击“供应商登陆”,在页面中找到注册按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参加询比价活动。有报名意向的承包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发包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发包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 3.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3具体作法、方案见附件,投标前须勘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结算价不予调整。 3.4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4.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3.4.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响应的; 3.4.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4.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5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3.4.6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3.4.7被“信用中国(http://www.****.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8****集团****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发包人及发包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承包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承包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至少半个工作日进行操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发包机构联系人或**云商电子投标平台客服电话联系。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4.2 递交方式:在**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com/)上递交。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com/)标书代写 6.技术要求 6.1质量标准:合格,保证所完成的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6.2****政府、行业及发包人有关施工规范标准要求安全、文明、科学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施工任务,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主要商务条款 7.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结算须经双方审核,承包人按发包方审核后的结算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要求提交竣工资料两套;分期支付至应付款的97%;留3%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且无保修责任后无息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汇票。 7.2结算方式: 7.2.1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扩建和改造工程应执行以下定额及其配套取费标准: (1)《**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 (2)《**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 (3)《**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 7.2.2已投产生产装置区内的现场设备检修工****集团总公司《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及其配套取费标准。 7.2.3已投产生产装置区内的刷油、防腐保温、保冷及为设备维检修服务的脚手架工程应****公司的招标中标价。 7.2.4对上述定额不包括或缺失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相关行业的定额。 7.2.5不让利设备及材料:业主同意由施工单位购买的设备、钢筋、商砼、发包人供应材料、认证价格材料、定额中未计价材料。 7.2.6材料价格:原则上执行施工期**市信息价;钢筋、商砼、电缆不让利。 7.2.7必须进行价格认证材料: 门窗、块料装饰材料、电缆及主要未计价材料;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价格认证的材料。 7.2.8机械燃料油:执行施工期**市信息价。 7.2.9人工费:清单外项目按**省现行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清单内不做调整。特殊项目双方另行商定。 7.2.10独立项目金额为发包方指定价格、只计取税金的项目。 7.2.11竣工结算执行施工期**市信息价,若当期信息价未发布以上期为准,风险因素±5%。 7.2.12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符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50万元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合同,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的98%计算。 7.2.13因变更所发生的清单缺项子目,如原清单中有类似的,可参考类似单价,无类似项目的,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另行编制结算,结算须经业主确认。 7.2.14发包人水电费:定额可分析的按定额分析及预算价;不可分析的按税前造价的1.5%;有表计量的按计量结果及预算价,也可双方协商具体金额;未使用的由施工代表出具签证单。发包人水电费由发包人财务部门扣除。 7.2.15工程审计完成后,按照工程量审计结论重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社保费,与响应文件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社保费比较,偏差超过-10%的,应按照审计结论调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社保费。 7.3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7.3.1按发包人要求编制计划、报表、资料等及相关文件,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等。 7.3.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7.3.3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 7.3.4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7.3.5按有关规定及发包方要求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及费用。 7.3.5完成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见发包方工程师指令。 7.3.6完成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 7.3.7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 7.3.8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7.3.9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7.3.10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外部关系(与发包方有直接关系的除外),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发包人给予适当协助。 7.3.11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需要检测的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要求进行检测。施工所用材料需经过监理及发包人同意并现场确认后方可使用。 7.3.12承包人必须按照(豫建建【2018】16号)《****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承担相应后果(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名誉损害及经济损失)。如承包人发生劳务用工欠薪事件,必须由发包人垫付劳务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或欠款中直接相应扣除。 7.3.13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变更估价申请、材料单价申请、工程进度款申请、索赔报告、竣工申请、最终结清申请、工程接收申请等所有申请,必须以发包人书面意见为准。 7.3.14承包人提交给监理人的工程量核定申请、报送样品申请、材料设备采用替代品申请、签订暂估价合同申请、索赔报告、竣工验收申请等所有申请,必须以监理人、发包人的书面答复意见为准。 7.3.15项目多余土方必须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覆盖。 7.3.16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省、市级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和条例实施,若未达到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及法律责任外,同时应支付发包人同等金额不超过30%的环境保护违约金。 7.3.17承包方负责办理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监检手续,并提交监检报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负责安全阀的调校,并出具调校报告。 7.3.18承包方报送的竣工结算金额要客观准确,与发包方审核后的金额偏差率不得超过20%,即(核减金额/报送金额)×100%≤20%。 7.3.19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土建工程为2年; 3)屋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为5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6)室外给排水设施、道路等工程为2年; 7)设备质保期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开始运行之日起12个月。 7.3.20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并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政府与发包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而造成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该事故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剩余)安全风险抵押金。 7.4违约责任 7.4.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符合设计要求,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须无偿返修至合格,并按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叁(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另需赔偿实际损失。 7.4.2承包人若违反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7.4.3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方支付500 元违约金。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另需赔偿实际损失。 7.4.4承包人承诺任何情况下不拖欠本工程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发生事件,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并处以拖欠额20%的罚款。 7.4.5质保期内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按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叁(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 7.4.6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发包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 7.4.7竣工结算金额偏差率超过20%的,承包人按超过部分金额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8违约金、损失赔偿、罚款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发包人仍可向承包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发包人向承包人行使追索权。 7.4.8若发包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可无息延期支付。 7.5.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为**市**区。 8.其他说明 8.1工程量清单内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价的报价无效,清单外优惠让利率项目低于(不含等于)招标控价的报价无效,直接废标。 8.2如有任何偏离,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在偏离表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8.3一次报价,评审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就付款方式等进行沟通。 8.4核价方法: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付款方式、综合评价相同的情况下,****小组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追求性价比最优。否则投票推荐成交候选人。 8.5响应保证金500元,电汇凭证需注明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名称、交款用途。未按规定缴纳者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8.6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8.6.1在**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线上缴纳于线上子账号,缴纳账户须与该投标人账号的缴纳户名、基本账户一致。 8.6.2电汇:须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缴纳,从贵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钞,付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名称保证金。响应人必须提供响应保证金缴费凭证。 8.7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8.8成交单位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按下列标准缴纳成交服务费,未按规定缴纳的,取消成交资格,列入黑名单,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8.9响应人应按下列帐户缴纳响应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市工业区支行 账 号:410********050201724 8.10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11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8.1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小组认为有必要时进行二次报价时投标人最终报价后又反悔的; 8.12.2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在接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并签订合同的; 8.12.3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12.4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或者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除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9.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单位少于三个,或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均超出采购控制价的。 3)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小组推荐意见未获****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10.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3-****405/****834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人民路西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年 月 日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报价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工程”)邀请函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愿意以工程量清单内人民币(大写) (¥ )的总报价,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天(日历日)保质保量完成。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邀请函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标书代写 随本报价函提交的其他文件是本报价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报价函递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本报价函及有关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偏 离 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说明:偏离说明应写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响应人保证:除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人响应邀请函的全部要求。 响应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邀请函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 (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4)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6)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7)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适用于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一般建设工程施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区外墙石材维修项目 工程地点:**市人民路西**大化生活区北区 工程内容:北区挑檐石材维修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99#、101#楼外墙挑檐石材维修约180m2。 三、合同工期 工期:日历天数3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委托单或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 总价包干: 万元,小写:(¥ ) (二)结算方式: 1.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扩建和改造工程应执行以下定额及其配套取费标准: (1)《**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 (2)《**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 (3)《**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 2.已投产生产装置区内的现场设备检修工****集团总公司《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及其配套取费标准。 3.对上述定额不包括或缺失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相关行业的定额。 4.不让利设备及材料:业主同意由施工单位购买的设备、主要钢材、商砼、发包人供应材料、认证价格材料、定额中未计价材料。 5.材料价格:除必须要认证的材料外,原则上执行施工期**市信息价;认证材料价有效期一年。 材料价格确认程序: 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其价格确****管理部门负责按下列程序办理: (1)简易程序:总价不超过5万元,由施工单位、结算管理部门、施工管理单位参加确认。 (2)一般程序:总价超过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由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单位、结算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参加确认,报园区主管领导审批。 6.必须进行价格认证材料: 信息价不包含的材料、主要未计价材料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价格认证的材料。 7.机械燃料油:执行施工期**市信息价。 8.人工费:清单外项目按**省现行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清单内不做调整。特殊项目双方另行商定。 9.独立项目金额为发包方指定价格、只计取税金的项目。 10. 竣工结算材料价:清单外,执行施工期**市信息价,若当期信息价未发布以上期为准;清单内,风险因素±5%,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附录A.2条款调整。 11.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符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2.因变更所发生的清单缺项子目,如原清单中有类似的,可参考类似单价,无类似项目的,按《**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另行编制结算,结算须经业主确认。 13.原则上不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排污费、机械进出场费。 14.发包人水电费:定额可分析的按定额分析及预算价;不可分析的按税前造价的1.5%;有表计量的按计量结果及预算价,也可双方协商具体金额;未使用的由施工代表出具签证单。发包人水电费按甲供材料,由发包人结算审核部门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15.工程审计完成后,按照工程量审计结论重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社保费,与投标文件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社保费比较,偏差超过-10%的,应按照审计结论调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社保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 ,职务: ,职权:全权处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技术及其他协调管理等问题。 2.承包人现场代表: ,职务: 。 3.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3.1开工前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三通一平及有关资料交付、图纸会审等工作,施工期与本工程有关的协调工作。 3.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3.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4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3.5完成双方约定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4.1按发包人要求编制计划、报表、资料等及相关文件,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等。 4.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4.3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 4.4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4.5按有关规定及发包方要求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及费用。 4.5完成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见发包方工程师指令。 4.6完成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 4.7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 4.8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4.9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10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外部关系(与发包方有直接关系的除外),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发包人给予适当协助。 4.11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需要检测的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要求进行检测。施工所用材料需经过监理及发包人同意并现场确认后方可使用。 4.12 承包人必须按照《**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1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承担相应后果(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名誉损害及经济损失)。因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包人仅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13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变更估价申请、材料单价申请、工程进度款申请、索赔报告、竣工申请、最终结清申请、工程接收申请等所有申请,必须以发包人书面意见为准。 4.14承包人提交给监理人的工程量核定申请、报送样品申请、材料设备采用替代品申请、签订暂估价合同申请、索赔报告、竣工验收申请等所有申请,必须以监理人、发包人的书面答复意见为准。 4.15项目多余土方必须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覆盖。 4.16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省、市级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和条例实施,若未达到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及法律责任外,同时应支付发包人同等金额不超过30%的环境保护违约金。 4.17承包方负责办理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监检手续,并提交监检报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负责安全阀的调校,并出具调校报告。 4.18 承包方报送的竣工结算金额要客观准确,与发包方审核后的金额偏差率不得超过20%,即(核减金额/报送金额)×100%≤20%。 七、适用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 八、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结算须经双方审核,承包人按发包方审核后的结算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要求提交竣工资料两套;分期支付至应付款的97%;留3%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且无保修责任后无息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款方式为现汇或承兑汇票。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单方违约即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以损失为前提。保证金不足抵扣时,可另主张违约金。 九、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发包人提供部分不予转账,但须办理调拨手续,多退少补;承包人自购材料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未约定的按发包人要求。 十、竣工验收及资料 1.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28日内由发包人组织验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一式2份,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给发包人,其中含竣工图纸2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2份。****档案室交两套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后付款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竣工资料必须归档。 十一、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并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政府与发包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而造成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该事故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剩余)安全风险抵押金。 十三、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且符合设计要求,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须无偿返修至合格,并按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叁(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另需赔偿实际损失。 2.承包人若违反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3.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方支付500 元违约金。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另需赔偿实际损失。 4.承包人承诺任何情况下不拖欠本工程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发生事件,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并处以拖欠额20%的罚款。 5.质保期内不能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按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叁(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 6.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发包方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 7.竣工结算金额偏差率超过20%的,承包人按超过部分金额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8.违约金、损失赔偿、罚款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发包人仍可向承包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发包人向承包人行使追索权。 9.若发包人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可无息延期支付。 十四、质量保修 1.保修内容和期限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发生质量缺陷的保修期以最后一次修复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土建工程为2年; (3)屋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为5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6)室外给排水设施、道路等工程为2年; (7)设备质保期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开始运行之日起12个月; (8)其他约定: 2.质量保修责任及费用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3%,到期无保修责任后办理保修金支付证书无息退还(剩余部分)。 4.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五、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六、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市**区 签订。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安全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四 份,承包人执 二 份。 二十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承包期内所有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验合格、工程价款及保修金付清后自动失效。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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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 1 | 1 | 1 | 1 | 1 | 1 | 2026-10-12 00:00:0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