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08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扩建项目 | ****园区德胜片区 | **** | **汇岩达****公司 | 项****工业园区德胜片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17′50.278″,北纬38°33′52.220″。项目主要包括**一座1238㎡生产车间以及一座180㎡锅炉房,用于建设植物饮料生产线以及配套1台3t/h燃气锅炉,在现有1#生产车间内新增灌装生产线,原料中的枸杞原浆来自现有生产线,扩建车间内不涉及发酵、原汁生产。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后的锅炉烟气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颗粒物排放量0.16t/a,排放浓度12.78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0.229t/a,排放浓度18.56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0.348t/a,排放浓度28.05mg/m3。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银政发〔2024〕100号)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CIP清洗废水、车间地****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水、冷却降温机排水、杀菌机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通过以上措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TDS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排放标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乳化缸、均质机、杀菌机、降温机、振动沥水布料机、封闭式翻转风干机、提升机、锅炉等设备等产生的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震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为过滤果肉纤维果渣、废包装物、纯水制备废膜、废滤芯、污泥、生活垃圾。灰过滤果渣集中收集后外售作为养殖饲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废膜、废滤芯由厂家更换时回收,项目污泥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