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23日 |
| 标 题:关于**县**镇六乐口至大茅田农村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发改经发〔2026〕2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3日 |
****: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县**镇六乐口至大茅田农村道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县特色产业发展,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同意建设**县**镇六乐口至大茅田农村道路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选址:****社区。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道路总长1.79公里,全线为**三级农村公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采用路基宽度7.5米、行车路面宽度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全线新开挖填筑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边沟、排水沟、涵洞、桥梁工程,临坡生态挡墙,波形梁钢护栏与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94.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9.2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23.35万元,预备费用19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财政配套。
六、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