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庄镇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居委会综合楼0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4510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壹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项目名称:**新庄镇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管护项目 采购需求:项目安排在**新庄镇西阁、邵套、**、马郑庄、铁佛、侯李单、张庄7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洗井10眼,井台损毁修复16眼,井盖损毁修复91眼,井房修复9座,沟渠清淤15000 m3,农田道路修复350m2,太阳能杀虫灯灯头损毁修复11个、太阳能板损毁修复11个、太阳能电池修复11块、太阳能杀虫灯套件修复31套,坑塘护栏修复91m,坑塘护坡修复50m2,变压器修复1台。项目总投资为45.24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庆明(组长)、赵德成、吴信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营销中心4楼;联系人:纵工,联系方式:187****81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址:**新庄镇
联系方式: 朱旭 138****3440
名 称:****
地 址:****营销中心4楼
联系方式:纵工 187****8180
项目联系人:纵工
电 话:18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