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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CR0002/2026-87034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532号
成文日期: 2026-09-30
关于**县巴山镇乐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巴山镇乐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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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巴山镇乐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巴府函〔2026〕49号)文件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成果,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县巴山镇乐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县巴山镇乐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
四、项目建设地点:巴山镇乐丰村
五、项目单位:****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管道4200米,配套完成管沟开挖回填、路面破除修复等工程。
七、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6年9月——2026年12月,工期4个月。
八、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49.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 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 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