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宁川府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面向**公开选聘,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加选聘活动。
1.1选聘项目名称:宁川府小区
1.2选聘项目编号:****
1.3选 聘 人:****
1.4选聘代理机构:****
1.5选聘项目资金情况:由中选人按委托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1.6选聘项目基本概况:
| 序号 |
物业类型 |
面积/个数 |
物业费标准(元/m2﹒月) |
||
| 1 |
住宅 |
140670㎡ |
1.2 |
||
| 2 |
商铺 |
4405㎡ |
1.5 |
||
| 3 |
产权车位 |
841个 |
服务费30元/月/个 |
||
| 4 |
人防车位 |
206个 |
服务费30元/月/个 |
||
注:以上数据以实际勘测为准。
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单项金额 2000 元(含)以下的维修(该维修不包括业主室内维修、有具体责任人的维修),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单项金额分次累计。单项金额超过 2000 元的超出部分,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小区经营性收入或维修基金支出。
在不低于**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B)级的基础上,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模式,物业无法直接锁定完整三年服务期。投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不能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只可以增加服务内容或提高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公开选聘基本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本次采购经****公司;
2.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正在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总面积不低于 20 万平方米(含住宅小区周边店铺,需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2.1.4.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认同宁川府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自觉维护和遵守;
2.1.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须在承诺书中体现);
2.1.6.未被 “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报名提供下载文件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参选委托人授权书、参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管项目名称及在管面积、业绩合同、承诺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提供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以上文件须加盖参选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2.2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三年以上行业从业经历,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需提供劳动合同等企业任职证明资料,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证件:1、项目经理证 2.本科学历)。
项目经理、工程、秩序主管为小区固定在岗人员,年度业主满意度低于 70%,物业须 15 日内更换符合全部资质的替换人员,拒不更换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2.3参选人必须承诺以下事项(承诺书中须体现):
2.3.1.严格响应选聘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只能高于不可低于选聘文件中的要求;
2.3.2. 严格按照宁川府小区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开展工作,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主动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协助配合业委会解决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等遗留问题;
2.3.3. 同意宁川府小区项目财务全公开,设立独立子账套,承诺本小区物业费仅限用于本小区物业服务相关支出,****公司其他项目、总部运营、股东分红等非本小区用途;除正常常规物业管理成本外,不得随意截留、压缩维保、人员等服务开支降低服务标准;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明细供业主查询,****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对本小区的独立子账套进行账目查询和第三方审计。
2.3.4. 承诺如本次物业选聘中选,则承担聘请第三方所产生的费用。
2.3.5. 需要交履约保证金 3 万元并配合业委会日常检查;保证金存放于街道 / 社区共管账户,用于抵扣服务违约损失、拒不交接违约金、公共设施赔偿,三年框架周期内任意一年考核不合格,全额扣除保证金用于小区公共修缮;三年全部年度考核合格,合同到期无息全额退还。
2.3.6. 未被纳入**市物业服务质量测评 “黑榜” 名单;
2.3.7. 小区公共收益设立业主、物业双方共管账户,资金与物业费完全分账隔离,70% 归属全体业主,支出需业委会盖章审批,物业不得单独支取;查实侵占、虚报公共收益,双倍返还违规资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3.8. 单项 2000 元以下公共设施维修由物业全额承担,不得拆分维修规避成本,拖延维修超 7 日,业主可委托第三方施工,费用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出;
2.3.9. 物业费预收最长不超过 6 个月,严禁跨年度预收、强制预缴,违规单次扣除 5000 元履约保证金,累计违规两次直接触发单方解约;
2.3.10. 若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物业须 90 日内完成全部台账、钥匙、设备、资产完整交接,逾期未交接按每日 2000 元支付违约金。
以上条件及承诺为报名硬性门槛条件,如发现不符的,选聘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2.4服务内容及标准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内容:
2.4.1细化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化,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2.4.2对小区管家式服务内容及标准进行细化;
2.4.3为了确保物业管理服务品质,实行 “包干制” 收费方式;补充约定:包干制仅代表物业费盈亏由物业自行承担,但物业不得通过缩减人员、削减维保、关停基础服务等方式压缩成本降低二级服务标准,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2.4.4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产生的水电能耗(除增压水泵等特殊损耗外)在物业管理成本中列支。
2.4.5小区经营性收入全体业主占 70%,物业服务企业占 30%;公共收益单独建账、共管使用,不与物业费混同。
2.4.6收费方式∶物业管理费收费按月计算。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并不得跨年度预收。
参选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参选保证金于2026年 10 月 16 日18时00****银行转账方式向选聘代理机构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 6 万元(大写: 陆万 元整),转账时请备注“宁川府小区项目物业选聘参选保证金”,并自行打印参选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供代理机构查证。
按上述“参选人的报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对于有原件核查要求的,相关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必须在报名时携带至现场,由选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缺项或少项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5.1 获取时间:2026年 10 月 2 日9时00分至2026年 10 月 10 日18时00分(**时间);
5.2 获取方式:选聘代理机构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售;
6.1 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20 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2 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20 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3 开标地点:****办公室。标书代写
在小区公告栏、**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公开渠道全面发布。
8.1 选聘人
名 称:****
8.2 选聘代理机构
名 称:****
联 系 人:戴先曼
联系电话:131****8908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
账 号:【200********566****00011】
8.3 发布
日期:2026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