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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认真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如下三处作统一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代写
原“负责清盐工作的联合体一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运输工作的联合体一方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更正为“负责清盐工作的联合体一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清盐工作的相应能力;负责运输工作的联合体一方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运输工作的相应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察尔汗**
联系人:常工
电 话:138****02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里河路七号**大厦写字楼八层
联系人:蒋工、罗工
电话:010-****5797、****5789
邮箱:****@minmeta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