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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12MAE9U2UQ3W | 建设单位法人:郝等 |
| 张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长扬路2号****中心B栋四层 |
| 年产30万根医疗器械导丝类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4-C35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经济开发区长扬路2号****中心B栋四层 |
| 经度:119.846180 纬度: 31.7337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0 |
| 常武环审〔2025〕3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12MAE9U2UQ3W001X |
| 2026-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0 |
| 1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12MAE9U2UQ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12MA26XJWNX2 | 验收监测单位:**省百****公司 |
| 913********855916L | 竣工时间:2026-03-30 |
| 2026-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5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ntent/?1074.html |
| 从事医疗器械导丝类产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能力:年产30万根医疗器械导丝类产品 储存能力:原料库1(位于生产车间内南侧,存放不锈钢丝、多股弹簧与外购不锈钢弹簧、不锈钢塑形条等;面积为14m2)、原料库2(位于生产车间内西侧,存放不锈钢丝、多股弹簧与外购不锈钢弹簧、不锈钢塑形条等;面积为55m2)、成品库(位于生产车间内西侧,存放成品;面积为48.62m2)、防爆柜(位于绕丝车间内南侧,存放助焊剂、亲水溶液;容积为3m3)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能力:年产18万根医疗器械导丝类产品 储存能力:与环评一致 |
| 建设计划变更,产能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绕丝→焊接→超声清洗(粗洗、烘干、精洗、烘干)→涂覆(底涂、固化、表涂、固化)→组装→委外灭菌→检验包装 原辅材料:详见原环评报告中内容。 生产设备:详见原环评报告中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绕丝(无分丝)→焊接→超声清洗(粗洗、烘干、精洗、烘干)→涂覆(底涂、固化、表涂、固化)→组装→委外灭菌→检验包装 原辅材料:原辅料详见本变动分析报告中表2-6。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详见本变动分析报告中表2-7。 |
| 变动情况:①本次直接外购分丝处理好的不锈钢丝,多股弹簧委外分丝处理,故暂未购置分丝机;②用于更换不同种类的工件,或设备维护时使用,增加精密压簧机、无尘烤箱。 变动原因:建设计划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全部收集于浓水收集桶内,回用****实验室清洁、实验器具清洗前道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园区内已建污水管网及污水接管口,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宜**。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本项目在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焊锡烟雾净化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内置高碘值活性炭)进行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本项目在涂覆(含固化)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涂覆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从声源上降低噪声;②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③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音器;④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⑤加强厂界的绿化;⑥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噪声可削减20dB(A)左右。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划分污染防治区,涂覆车间、精洗车间、粗洗车间、器具清洗间、危废贮存库、洗衣整衣室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余生产区域、一般固废库、原料库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更衣区域(更鞋室、一更室等)等设置为简单防渗区。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金属废料、废滤芯、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一般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清洗废液(HW09)、涂覆废液(HW09)、实验室废液(HW49)、废弃包装物(HW49)、实验室废物(HW49)、废活性炭(HW49)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厂区内设置1个面积为6m2的一般固废仓库,1个面积约13m2的危废贮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平面布置:****园区大门位于长扬**侧,整个园区由南向北设置2栋厂房(A栋分为东西两部分,B栋分为南北两部分)。本项目生产车间位于B栋北侧部分的四层(整层)。本项目依托的雨水排放口、****园区南侧,紧邻长扬路。 车间平面布置:本项目租赁整层B栋四层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平面布置:与环评一致。 车间平面布置:预留车间、绕丝车间、焊接车间位置调换,会议室1、会议室2发生变化,留样室、档案室位置调换;其余与环评一致。 |
| 变动情况:生产布局发生变化,预留车间、绕丝车间、焊接车间、会议室1、会议室2、留样室、档案室,调整后的车间仍在厂区红线范围内。 变动原因:为满足生产需求,厂内合理布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13 | 0.0234 | 0 | 0 | 0.021 | 0.021 | |
| 0 | 0.037 | 0.117 | 0 | 0 | 0.037 | 0.037 | |
| 0 | 0.002 | 0.011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05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6 | 0.017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接管口排放的生活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指标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焊锡烟雾净化器、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 ①本项目在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焊锡烟雾净化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内置高碘值活性炭)进行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本项目在涂覆(含固化)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涂覆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041-2021)表3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排放限值要求。 |
| 1 | ①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从声源上降低噪声;②生产设备设减振基座,减震材料包括台基、橡胶和减震垫;③项目管道连接采用软连接,各类风机安装消音器;④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⑤加强厂界的绿化;⑥企业应定期对各厂界进行噪声检测,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不造成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到噪声超标,企业应立即停产,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待各厂界噪声检测数据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生产。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噪声可削减20dB(A)左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相关要求,厂区内划分污染防治区,涂覆车间、精洗车间、粗洗车间、器具清洗间、危废贮存库、洗衣整衣室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余生产区域、一般固废库、原料库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更衣区域(更鞋室、一更室等)等设置为简单防渗区。 | 与环评一致 |
| 1 | 未提及 | 依托园区已建的1个事故应急池(280m3,位于园区东南侧)。 |
| 依托****中心已建的供水管网、供电线路、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接管口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中心已建的供水管网、供电线路、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接管口等设施,依托园区已建的1个事故应急池(280m3,位于园区东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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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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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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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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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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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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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