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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局报来《关于**220kv比孟变11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龙工信呈〔2026〕42号)及有关申请资料。该项目工程建设可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代码:****。经研究,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黔府发〔2018〕7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20kv比孟变110kv送出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
三、建设地点:**县冠山街道、谷脚镇、**镇、**林场。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比孟变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220kv比孟变扩建2个110110kV出线间隔出线至110110kV**变和110kV**变。
(二)龙龙黑I、Ⅱ回线改接入比孟变110kv线路
本期龙龙黑I、II回线改接入比孟变110kV线路工程形成**变~**变(长约6.81km)、**变~**变(长约6.84km),
比孟变~**变(长约17.8km)、比孟变~**变(长约16.8km)
共4回110kV线路。
本期**两条线路,其中:1.从比孟变**110kV线路,在原龙龙黑I回线#23号杆塔处与原线路搭接,形成比孟变~**变110kV 线路(长约 17.8km)。2.从比孟变** 110kV 线路,与原龙龙黑II回线T接至**变的T接线连接,形成比孟变~**变110kV线路(长约16.8km)。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63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其中:80%银行贷款,20%公司自筹。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业主:****。
八、核准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信息化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办理用林、土地等相关手续,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及时发现协调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局,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