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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学校****学校教室宿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分标
三、采购日期:2026-08-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缙**新碧街道**路11号2号厂房二楼
被投诉人 1 :****教育局
地址:**市**县**街道二环路818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高坡岭路3号**尊府7栋1903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采购结果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滥用评审保密条款,拒绝就投诉人自身扣分、业绩采信、价格分计算等事项逐项答复,质疑答复履职存在瑕疵。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对合计49分主观评审项不按招标文件档位标准评审,高分低评、无依据压低档位;被投诉人将“算术汇总正确”等同于评审实体合法,法律理解错误。
投诉事项3:异常低价审查程序适用错误,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对该事项完全漏答。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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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