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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743581J | 建设单位法人:张毅 |
| 张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郑家路65号 |
| 高档永磁铁氧体预烧料生产项目(含**除尘治理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郑家路65号 |
| 经度:123.714920 纬度: 41.2877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19 |
| 本环建表字〔202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3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74358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743581J | 验收监测单位:**创宁****公司 |
| ****1202MA0P58RB01 | 竣工时间:2026-06-24 |
| 2026-07-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0 |
| 2026-09-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24t5LHQ source=2 hideTop=1 userId=89edf79bb25d45ec9969b55898e557c5 token=syd2b5ca872949a69cad0743f9ae0c4b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年产高档永磁铁氧体预烧料5000t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年产高档永磁铁氧体预烧料5000t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筛分、包装、配料、混料、球磨、预烧、冷却、干磨、打包、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筛分、包装、配料、混料、球磨、预烧、冷却、干磨、打包、检验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已建的1号永磁铁氧体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需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改造,安装脱硫+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措施,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已建的2号永磁铁氧体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需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改造,安装脱硫+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措施,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原料料罐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1条年产5000吨高档永磁铁氧体预烧料生产线,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干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原料筛分包装车间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原料筛分包装车间2套储罐顶部呼吸口配套设有布袋除尘器(TA009~TA014),共计6台。储罐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气收集处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脱硫喷淋塔废水、混料搅拌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脱硫喷淋塔废水均循环使用,混料搅拌废水一部分经过离心机离心后循环使用,另一部分进入回转窑后高温蒸发,均不外排。 对机械噪声源采用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等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渣、打磨废渣、不合格产品、铁红筛分杂质、车辆清洗沉沙。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渣、铁红筛分杂质、车辆清洗沉沙,暂存在厂内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内,定期外售;打磨废渣、不合格产品,回收后进入到混料工序后再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对已建的1号永磁铁氧体生产线回转窑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改造,产生的废气经1台陶瓷多管除尘器(TA001)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4)进行进一步降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进入湿法脱硫塔(TA005)进行脱硫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对已建的2号永磁铁氧体生产线回转窑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改造,产生的废气经1台陶瓷多管除尘器(TA002)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4)进行进一步降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进入湿法脱硫塔(TA005)进行脱硫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原料料罐自带的1台布袋除尘器(TA008,8个料罐共用1台)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1条年产5000吨高档永磁铁氧体预烧料生产线,3号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1台陶瓷多管除尘器(TA003)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4)进行进一步降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进入湿法脱硫塔(TA005)进行脱硫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干磨工序干磨机为全封闭式结构,干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高空排放。原料筛分包装车间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高空排放。原料筛分包装车间2套储罐顶部呼吸口配套设有布袋除尘器(TA009~TA014),共计6台。储罐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气收集处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高空排放。 该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脱硫喷淋塔废水、混料搅拌废水。其中,脱硫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混料搅拌废水一部分经过离心机离心后循环使用,另一部分进入回转窑后高温蒸发;综上,该项目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选用先进的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机械噪声源采用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等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渣、打磨废渣、不合格产品、铁红筛分杂质。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渣、铁红筛分杂质,暂存在厂内的一般固废暂存点内,定期外售;打磨废渣、不合格产品,回收后进入到混料工序后再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企业优化了1号、2号回转窑废气处理设施,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作为废气预处理设施,防止出现因回转窑烟温过高,导致布袋除尘器失效的情况。 厂区3条回转窑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1及生产车间2,两车间紧邻,场地受限,且为方便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布设在两车间中间。故3条回转窑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TA004)、1台湿法脱硫塔(TA005)及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企业优化了3号回转窑废气处理设施,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作为废气预处理设施,防止出现因回转窑烟温过高,导致布袋除尘器失效的情况。该项目3条回转窑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则未设置环评中排气筒DA002、DA003。 企业优化了集气方式,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 由于该项目增加了陶瓷多管除尘器作为废气预处理设施,故干磨工序布袋除尘器编号顺延,由TA004变为TA006;由于3条回转窑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回转窑未按环评设置排气筒DA002、DA003,故干磨工序排气筒编号由DA004变为DA002。 筛分、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编号及排气筒编号均按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调整,即布袋除尘器编号由TA005变为TA007,排气筒编号由DA005变为DA003。 企业利用厂区所在地便利设施,将运输车辆的清洗均外委周围洗车场,故减少车辆清洗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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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陶瓷多管除尘器(TA001、TA002),布袋除尘器(TA004)+湿法脱硫塔(TA005)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 1号、2号永磁铁氧体生产线回转窑废气陶瓷多管除尘器(TA001、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引入3条回转窑共用的布袋除尘器(TA004)+湿法脱硫塔(TA005)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区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为14.5~18.4mg/m3;二氧化硫浓度值为7~12mg/m3;氮氧化物浓度值为31~35mg/m3;烟气黑度浓度值为<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限值要求,达标排放,满足环评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TA009~TA01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原料筛分包装车间2套储罐顶部呼吸口配套设有布袋除尘器(TA009~TA014),共计6台。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0mg/m3);达标排放。 | |
| 3 | 布袋除尘器(TA0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干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高空排放。 | 厂区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达标排放 | |
| 4 | 布袋除尘器(T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原料筛分包装车间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高空排放。 | 厂区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达标排放。 |
| 1 | 基础减振 | 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选用先进的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机械噪声源采用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等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各噪声源经过降噪处理设施后,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8~61dB(A),夜间噪声值为45~50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值为64~67dB(A),夜间噪声值为48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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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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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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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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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运营期**的回转窑燃料为本钢焦炉煤气,产生的废气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限值要求。干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原料筛分包装车间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营期**的回转窑燃料为本钢焦炉煤气,产生的废气经1台陶瓷多管除尘器(TA003)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4)进行进一步降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进入湿法脱硫塔(TA005)进行脱硫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厂区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为14.5~18.4mg/m3;二氧化硫浓度值为7~12mg/m3;氮氧化物浓度值为31~35mg/m3;烟气黑度浓度值为<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0mg/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限值要求(烟气黑度≤1级);达标排放。 该项目干磨工序干磨机为全封闭式结构,干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高空排放;原料筛分包装车间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1台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高空排放;原料筛分包装车间2套储罐顶部呼吸口配套设有布袋除尘器(TA009~TA014),共计6台,储罐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气收集处理后,由封闭式管道送入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进行高空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厂区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为14.5~17.8mg/m3,排放速率为0.010~0.012kg/h;厂区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为22.4~29.2mg/m3,排放速率为0.12~0.16kg/h;厂区排气筒(DA002、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达标排放。 配料工序产生的产生的粉尘经原料料罐自带的1台布袋除尘器(TA008,8个料罐共用1台)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为0.238~0.459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1.0mg/m3);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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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