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新****公司:
《**丹竹矿山修复光伏项目(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属于**项目,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675m2,规划安装35个光伏发电单元,154284块610MWp(DC1500V)和52836块585MWp(DC2000V)的单晶硅光伏组件、250台组串式逆变器、31****电站以及一座110kV升压站,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集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为35kV,接入**的110kV光伏升压站后并网。在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选址由**街道调整至**街道、安怀镇和东华镇,占地面积由****675m2变为****785m2,项目地点发生重大变动。变动后地理坐标为:东**光伏区:E110°31′34.397″,N23°35′5.768″;东北部光伏区:E110°32′3.134″,N23°34′38.422″;西北部光伏区:E110°24′57.190″,N23°35′18.437″;西**光伏区:E110°24′31.853″,N23°34′35.023″。升压站的选址不变,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方式,主变容量及台数不变,地理坐标为:E110°26′0.057″,N23°33′4.393″。变动后主要建设内容包含31个光伏发电单元,93940块715MWp(DC1500V)和94356块610MWp(DC2000V)的单晶硅光伏组件、169台组串式逆变器、31****电站以及一座110kV升压站。初步评估项目平均年发电量为14717.2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为1180.0h。装机容量和升压站的额定电压等级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7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3%。
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人为破坏生态的行为;合理安排工序,涉水施工采用围堰布置等有效措施,避免对水域生态造成影响。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范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应复垦或恢复植被。项目地面光伏阵列区种植当地常见喜阴作物进行复绿并进行养护,水面光伏方阵之间留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用,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应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材料堆放需采取遮蔽挡风措施,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尘土,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车辆驶离场区前对运输物料加盖篷布并冲洗干净车身、轮胎,降低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引发的扬尘污染。运营期升压站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施工人员、运营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运营期光伏板清洁过程不使用洗涤剂,清洗废水除部分自然蒸发外,其余部分顺流至太阳能光伏组件下方的植被区域,用作植被灌溉用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周边道路的铺设,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政府部门指定消纳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弃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合理安排工序,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施工,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升压站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μT的控制限值。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行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原《****关于**丹竹矿山修复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环审〔2024〕204号)《****关于**丹竹矿山修复光伏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环审〔2025〕98号)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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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30日 |
| 标 题:****关于**丹竹矿山修复光伏 项目(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环审〔2026〕12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