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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一)〉》(鄂自然资函〔2024〕620号)和《****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政办发〔2021〕2号)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现就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相关地块信息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原市公用局综合楼。位于**市山后一路33号,小区共计建筑物一栋,共住户29户(其中住宅20户,商业9户),宗地面积为300.05平方米。小区业主均已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权属。
2、市政小区城建宿舍。位于**市**路47号,小区共计建筑物一栋,住户24户,建筑面积为2976.13平方米,宗地面积为为534.4平方米。小区业主均已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权属。
3、****公司综合楼。位于**市**路45号,小区共计建筑物一栋,共住户45户(其中住宅30户,商业15户),建筑面积为3954.74平方米,宗地面积为666.57平方米。小区业主均已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权属。
二、公示期限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划拨供地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民大道26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1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