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对外出租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服务中心对外出租运营项目 | **** | **省**市**县**乡滨河大道北侧**天街6栋302号 | 820000/年 | 元 | 评审总得分: 72.57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标准 | ||
| 1 | ****服务中心对外出租运营项目 | ****服务中心对外出租运营项目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 5年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杨杰(组长)、赵鹏辉、杜芝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费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394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服务中心,监管部门联系人:****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90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耕莘街道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2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1号**康城尚阁1幢221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95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