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6年10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吕四渔港新港区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物)租赁使用权拍卖会”(简称“拍租”),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资料及实物现状)
吕四渔港新港区123只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物)(简称“码头”)两年租赁使用权,租赁期限2026年10月26日至2028年10月25日止。单个码头(特殊情况除外)进行拍租,码头位置编号、功能用途详见码头平面图、拍卖资料和现场实际状况,拍卖会分场进行。
1、第一场,2026年10月21日9时30分,拍租标的:123只码头6#-32#、37#-66#、71#-100#、105#-129#、132#-138#,其中66#主码头附67#、68#副码头,71#主码头附70#、69#副码头,分别合并,,用途为渔业生产、渔具仓储。拍租竞买人:(1)符合拍租资格要求的老大洋港码头迁址经营业主;(2)除老码头组团拍租之外的吕四本港籍渔船的所有权人代表,120马力以上(含120马力)船只按6只船为一组进行组团(120马力以下小船2只折合为1只大船),不足规定数额渔船的组团不予登记。每一组团授权1名代表参加拍租。本阶段未拍租成交的码头转至第二场拍卖会。
2、第二场,2026年10月21日13时30分,拍租标的:第一场拍租未成交的码头。拍租竞买人:未参与吕四本港籍渔船组团的本港籍渔船以及非吕四本港籍渔船,组团方式同第一场拍卖会拍租竞买人(2)相同,每一组团授权1名代表参与码头的拍卖会。
二、竞买人的资格审核、要求:
1、渔船所有权人,需提供有效的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渔船船舶检验证书、捕捞证和相关身份证件。
所有渔船自行自愿组团(每艘船只能参与一个组团,每个组团最多只能承租一个码头),不足报名规定数额渔船的组团不予登记。每一组团共同授权1名代表参与码头的拍卖会。
2、老大洋港码头迁址经营业主拍租资格要求:
⑴、拍租码头的单个资格必须达到48米,小于48米的无单独拍租资格。
⑵、每个拍租资格应绑定3艘吕四本港渔船(仅限**、**、******社所属渔船,其余渔船均不予认可),且马力在120马力以上,120马力以下的小船,2艘折算1艘。绑定的船只不得再参与其他码头的拍租。
⑶、如因经营方式不同,确无法落实本港渔船的,老码头长度(达69米)按照70%折算后可以不绑定渔船,取得一个拍租指标。
⑷、不足48米或直接放弃拍租的,按照本年度所有码头评估价的平均值的70%由镇政府给予补贴(折算到每米),凭有效手续在报名截止前主动申报。
⑸、符合以上置换条件的,在限定区域内可以拍租一个或若干个标准码头,每个码头先按照全款缴纳,再按照参拍老港码头的拍租成交价的平均价70%,待审****政府退还,其他应缴纳各项费用仍按规定缴纳。
具体的老港码头岸线长度及所有权人信息,****指挥部出具迁址经营协议(转让协议甲方必须是老港码头原业主,不得重复转让、二次转让、由他人转让)或其他证明文件为准,其余产证资料本次拍租不予认可,渔船所有权人需提供有效的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相关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社进行资格审核。
3、归属于**市******社的渔船,******社进行资格审核;归属于**市******社的渔船,******社进行资格审核;归属于******社的渔船,******社进行资格审核;老大洋港码头迁址经营业****政府和**港腾****公司审核登记,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5时。标书代写
三、展样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各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登记:通过资格审核的渔船组团授权代表凭联合竞租码头协议暨授权委托书、相关单位审核合格的书面确认、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合法证明资料,于2026年10月19日16时前将保证金2万元/****公司账户(备注:码头拍租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户名:****,账号:501********228885,开户行:****公司****营业部。2026年10月12—19日9—16点(节假日除外)到**市港腾****公司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特别说明: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须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佣金。
五、咨询热线:136****1086、138****0161
微信公众号:炜盛拍卖
六、监督电话:****7919 、****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