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关于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1号)批准建设,****运输部以《关于G0611张汶高速**省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95号)批准,两阶段施工图设****运输厅以《关于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8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起自**县**镇折勿村附近,接**省拟建的G0611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高速公路,止于**县川主寺镇黄胜关。项目全长178.797公里,桥隧比27.5%,概算投资约为243.75亿元,建设期4年。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K0+000-K138+000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K138+000-K180+172.946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指标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
2.2服务地点:郎川高速公路。
2.3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3.1本次招标范围: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技术服务。
2.3.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技术服务方案的编制。
(1)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年29日公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水利厅、****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1427号)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最新要求,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时间提交《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方案》,对本项目弃渣综合利用调查情况及综合利用方案进行论证,对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说明,明确弃渣综合利用率等指标。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
(2)编制本项目弃渣及表土调配优化方案,同时提交与施工图预算中弃渣及表土对比金额测算报告;
(3)配合发包人完成形成《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方案》的其他事项。
2.4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此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YH。
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方案》编制,并组织行业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委托人;
(2)后续服务期至本项目水保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注: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
(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国内**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类业绩(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标书代写
注:业绩可为单个合同或合同中包含上述工作内容。
3.1.3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3)在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注:第(3)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公路、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道桥、桥隧、工程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文(水文与水**)、水利水电、农业水利、林业、土壤、土地整治等);
(2)至少在1条国内**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类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3)提供截止日前上月或上上月起,往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1获取方式为:自 2026 年10月0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4日00时00****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5.2招标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生成的子账户。
投标人需备注: 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预备会议。投标人需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 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4招标人定于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8、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异议、投诉处理9.1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9.2投诉: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其他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zt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省****县**镇扎窝村3组1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86****0669
| 项目名称 | G0611郎木寺(川甘界)至川主寺段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及表土**化利用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邀请招标 | 招采类型 |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