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文件精神,****组织编制了《**市国土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方案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或建议。
1.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4日
2.公示内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3.查询网站:http:// www.****.cn.
4.信息反馈方式: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信息反馈时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复;
5.联系电话:0857-****374
6.联系地址:****办事处水西大道264号(****)
附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
****
2026年9月30日
附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
****政府
2026年9月
项目名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规划资质:规划甲级
编制人员:
****参编人员
行政负责人:朱 辉 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连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小林 ****中心主任
项目负责人:张 波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李世伦 工程师
项目组其他人员:胡波、高玉松、阳勇
****设计研究院编制人员
项目负责人:徐汉琳 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技术负责人:黄仪仪 工程师
吴珊珊 工程师
项目组其他人员:时泳、黄寅潇、杨勇
目 录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国土空间规划需结合评估结果与社会发展实际动态调整完善。按照《自然****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规定,各地可在严守“三区三线”底线的基础上,依托国土空间“一张图”,结合年度体检评估开展总体规划年度动态维护,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当前**市已完成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报告,为支撑全市“十五五”发展及重大项目落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编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编制工作、正向优化规划分区、边界、重点项目清单等规划内容。
(二)编制目的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以坚守底线不突破、总量不减少、布局更优化、实施更适配、发展更提质为核心原则,以破解规划实施难题、适配近期重大发展需求、优化全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核心目标。工作重点包含五方面内容: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生态安全、节约集约用地等国家硬性政策,严守三条控制线,筑牢县域粮食与生态安全底线;二是精准衔接市域年度发展计划、“十五五”谋划及新型城镇化、乡村**、产业、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统筹保障重点产业、民生补短板、重大基建、公共服务提升等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三是系统优化县域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布局,修正规划与现状不符、布局不合理、适配性不足的内容,提升国土空间**配置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完善规划全周期动态管控机制,强化总体规划对各类细分规划、项目审批的法定引领约束作用,提升规划科学性、精准性与可操作性;五是统筹城市建设与民生提升,优化中心**用地布局,完善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增强城市承载与宜居能力,助推市域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
(三)编制依据1.《自然****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
《****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0号)
2.《**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
4.《**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5.《**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6.国家和省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
(四)编制范围**市**市行政辖区范围,与2025年6月30****政府批复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规划范围一致。
(五)编制原则规划动态维护坚持四项原则:一是严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不突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保护及耕地保护刚性底线;二是遵循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与各级政策技术标准,依法履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审批备案等程序,保障全过程合法合规、成果可追溯;三是统筹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上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平衡生态、农业、城镇空间需求,优化国土空间**配置;四是广泛征求部门、公众及利益相关方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升维护方案科学性,贴合区域实际与民生需求。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年度体检评估报告》,**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
1.空间格局方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结合**市**优势,依托交通优势,****基地、****基地的布局集中、用地高效合理。市域城镇空间不断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与总规基本一致。
2.**保护方面。水安全、粮食安全可控,生态和文化安全向好,公共服务和城市韧性稳步提升,林地方面,2024年全市林地保有量相比2021年略下降;森林覆盖率由于调查口径不同由2021年的57.12%下降至2024年的46.93%。草地面积稳中有增,湿地保护率保持稳定在51.55%,湿地保护成效良好。
3.经济发展方面,2021—2025年**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40.66亿元增长至280.73亿元,经济总量持续提升;增速呈现“2021年高增、202年探底、2023 年后平稳修复”态势,近三年稳定在4.4%—4.9%。
4.人居环境方面。****社区安全、卫生、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71.51%,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更为均衡。**基本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70%以上。**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29.2%。人均绿道长度持续增加,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6%
5.支撑体系方面,雨洪及市政设施安全得以改善。
(二)问题和风险一是当前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存在非耕地的面积13706.36亩,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入要求;二是当前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现状耕地中存在不适宜耕种的耕地面积8418.70亩,需要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调整。三是“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明确选址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确实难以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的面积1426.04亩,需要协调空间需求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四是当前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现状耕地面积645352.41亩,满足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五是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的现状耕地、已建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其他优质耕地面积20133.31亩,满足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调整需求。
****学校,创新人才储备不足;工业用地占比偏低、与**的发展定位不合。居住用地占比过高,产业发展空间受限。存量盘活成效不足:部下发土地闲置率高达29.86%,存量土地盘活未达预期,土地利用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临老**的莲城街道建设用地增量较大,主要为居住用地、教育用地为主。岔白组团和甘棠组团增量较多的为工业用地,居住、公共服务等增量较少。总体上看,城市主要功能仍集中在**片区,但**片区旧城改造压力大,更新进度缓慢,人居生活环境需要改善。
生态指标下滑: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呈下降趋势,生态本底保护面临挑战。
对外联通能力弱:对外贸易总额大幅下滑,文旅产业复苏不及预期,对外开放水平偏低。
民生设施不均衡: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公园绿地5分钟覆盖率未达标;养老、菜市场等便民设施覆盖率偏低,宜居性不足。
(三)动态维护建议1.落实“十五五”规划、“6+3”现代产业化体系,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新能源、文旅等主导产业。
2.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工业用地占比,降低居住用地占比,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3.空间利用品质提升。推动老**更新提质,完善**、组团公共服务配套,疏解**功能,促进城市均衡发展;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升人口吸引力,扭转常住人口下降趋势,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高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园绿地5分钟覆盖率;推进教育等**均衡配置,提升民生服务质量。
4.落实“十五五”规划项目、充分衔接各部门专项规划,衔接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内部功能布局等,引****园区布局。
三、动态维护方案(一)三条控制线维护方案1.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
(1)总体情况本次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在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耕地不低于保护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数量不减、质量提高、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和“优进劣出、以进定出”总体要求有序开展。优化前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48891.66亩,通过调出13706.36亩非耕地,优化调出8418.70亩不适宜耕种的耕地,调入20133.31亩优质耕地,优化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现状耕地面积645352.41亩。
(2)正向优化指标符合性本次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现状耕地面积645352.41亩,完成了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642764.00亩;水田水浇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14.23%,较优化前增加0.37%;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17.58%,较优化前增加0.47%;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坡度15度以上的耕地面积131071.78亩,较优化前减少8888.14亩;耕地连片度43.89亩/个,较优化前提升0.88亩/个;3亩以下永久基本农田碎图斑个数4916个,较优化前减少261个,符合永久基本农田正向的标准。
2.生态保护红线正向优化
本次动态维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
3.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
(1)总体情况**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入82.1388公顷,其中增量用地规模15.2086公顷,现状建设用地72.4418公顷;调出97.0357公顷,其中增量用地规模29.8811公顷,现状建设用地67.1546公顷。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动态维护的调出比调入大14.8968公顷,未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增量用地规模调出比调入大14.6725公顷,未突破城镇开发边界增量规模。
本次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6362.7547公顷,**市城镇开发边界增量规模500.5461公顷,扩展倍数1.2660,未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2)调出情况按调整规则和调整要求,本次维护调出118个地块,面积97.0357公顷(其中**36个地块,17.7647公顷,百里杜鹃79个地块,79.2710公顷)。其中涉及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9.8811公顷,现状建设用地67.3933公顷。其中预留增量机动规模为14.6375公顷,均为百里杜鹃预留市级提留指标,**范围未预留市级提留机动指标。
调出地块不涉及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三区三线”期间国家下发的批地备案数据;不涉及已批或正在报批的城镇批次、工业批次用地、正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成果拟调入图斑;****经济开发区范围。
(3)调入情况本次动态维护,调入344个地块,面积82.1388公顷,(其中**部分调入239个地块,17.4758公顷;百里杜鹃管理范围调入239个地块,64.6335公顷)。其中涉及新**镇建设用地规模15.2086公顷,现状建设用地66.9006公顷。
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等管控区域;不涉及已设立的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不涉及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确定的宜耕、宜林空间;不涉及执法监察图斑中不应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的情形。
(4)维护后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指标符合性本次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幅度控制在维护前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的5%以内;中心**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小于等于维护前;维护后未新增“天窗”。
1.总量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相较于维护前未增加,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模未增加。
2.布局更集聚:15亩以下零星破碎的城镇开发边界图斑数量(个)由2819个减少为2774个,满足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天窗”个数未变化;已批开发区、城镇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商业用地划入率(%)增加。
3.城镇功能品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适**镇建设区域面积(亩)未增加;中心**道路网络密度(千米/每平方千米)提高0.0206千米/每平方千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增加0.09。
(二)规划分区维护1.全域规划分区维护
本次动态维护规划分区主导功能总体稳定,生态保护区及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变,结合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对全****中心**二级分区进行布局优化。主要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入调出部分的规划分区维护(包含上一轮局部优化调整),其中:
城镇开发边界调入82.1092公顷,规划分区调整为城镇发展区,调出97.0357公顷,规划分区调整为乡村发展区等其他分区。
规划分区维护表(单位:公顷)
| 序号 | 一级分区 | 二级分区 | 优化前 | 优化后 |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 1 | 生态保护区 | 一 | 24382.3325 | 9.54% | 24382.3325 | 9.54% |
| 2 | 生态控制区 | 一 | 7340.4937 | 2.87% | 7337.1365 | 2.87% |
| 3 | 农田保护区 | 一 | 47566.2628 | 18.62% | 47565.8755 | 18.62% |
| 4 | 城镇发展区 | 一 | 6443.3514 | 2.52% | 6362.7547 | 2.49% |
| 5 | 乡村发展区 | 一 | 118282.8723 | 46.29% | 118314.5325 | 46.30% |
| 6 | 矿产能源发展区 | 一 | 51500.8327 | 20.16% | 51553.5138 | 20.18% |
| 总计 | 255516.15 | 100.00% | 255516.1455 | 100.00% | ||
2.中心**规划分区维护
本次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后,各规划分区指标总体小幅优化调整:居住生活区居住用地占比提升0.66个百分点,综合服务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增幅最大,提高1.95个百分点;商业商务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占比有所下降,减少0.46个百分点;工业发展区工业用地占比小幅上升0.25个百分点,物流仓储区仓储用地占比保持100%不变;绿地休闲区面积增加3631.33㎡,交通枢纽区交通运输用地占比微增0.05个百分点。整体来看,本次****服务区公共服务供给,小幅提升居住、工业、交通用地配比,适度缩减商业服务业用地占比,并扩充绿地休闲空间,物流仓储功能维持原有布局不变。均符合正向优化要求。
中心**规划分区维护表(单位:公顷)
| 规划分区 | 占比 | 维护前 | 维护后 | 变化量 |
| 居住生活区 | 居住用地占比(%) | 66.76 | 67.42 | 0.66 |
| 综合服务区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 | 50.18 | 52.13 | 1.95 |
| 商业商务区 | 商业服务业用地占比(%) | 52.25 | 51.79 | 0.46 |
| 工业发展区 | 工业用地占比(%) | 81.49 | 81.74 | 0.25 |
| 物流仓储区 | 仓储用地占比(%) | 100.00 | 100.00 | 0.00 |
| 绿地休闲区 | 绿地休闲区面积 | ****585.47 | ****216.80 | 3631.33 |
| 交通枢纽区 | 交通运输用地占比(%) | 8.44 | 8.49 | 0.05 |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681.48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1432.24公顷,占比38.90%,占比减少0.3%,仍处于25%—40%的合理区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2.03公顷,占比8.75%,占比增加0.21%,维护后占比不低于8%;工矿用地710.80公顷,占比19.31%,占比增加3.40%,符合15%—30%的合理区间,更好满足**市的发展需求;交通运输用地569.60公顷,占比15.47%,占比增加0.42%,符合10%—25%的合理区间,****中心**道路网密度较维护前提高;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1.34公顷,占比2.75%,占比增加0.12%。
****中心**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社区生活圈覆盖率、****广场步行五分钟覆盖率均有提升,城镇开发边界内不适**镇建设区域面积有所减少,城镇生活品质和空间适用性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心**用地布局正向优化的要求,具体调整结果如下表: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结构维护表
单位:平方千米、%
| 用地类型 | 维护前 | 维护后 | 面积变化情况 |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 城镇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 | 14.43 | 39.2 | 14.32 | 38.9 | -0.10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14 | 8.54 | 3.22 | 8.75 | 0.08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4.32 | 11.73 | 4.25 | 11.54 | -0.07 | |
| 工矿用地 | 5.85 | 15.9 | 7.11 | 19.31 | 1.25 | |
| 仓储用地 | 0.12 | 0.34 | 0.21 | 0.57 | 0.08 | |
| 交通运输用地 | 5.54 | 15.05 | 5.70 | 15.47 | 0.16 | |
| 公用设施用地 | 0.43 | 1.17 | 0.43 | 1.17 | 0.00 |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01 | 2.75 | 1.01 | 2.75 | 0.00 | |
| 特殊用地 | 0.57 | 1.54 | 0.57 | 1.54 | 0.00 | |
| 陆地水域 | 0.01 | 0.03 | 0.00 | 0 | -0.01 | |
| 总计 | 36.81 | 100 | 36.81 | 100 | - | |
本次维护不涉及城市“四线”调整。
(五)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维护主动对接省市县“十五五”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梳理总结后,相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清单,新增467个重点项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采取精准上图、示意上图、增补清单方式纳入项目。
按照要求,将项目分为六大类,其中能源矿产项目一共175项,主要是煤炭矿产相关项目与电力相关项目。交通项目252项,包含国道、省道、乡道、村道等各等级道路和桥梁建设、升级维护。水利项目29项。防灾减灾项目1项,位于**。其他项目10项,详见附表。
(六)其他维护1.乡镇规划布局纳入动态维护情况
乡镇规划布局未纳入本次动态维护。
2.专项规划维护情况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已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研究梳理评估,形成精简整合后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清单初步成果上报国家,****发改委**自然**部研究制定国家级规划编制清单后,按照国家要求修订。
3.其他重要控制线维护
本次维护不涉及全域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维护。
四、动态维护方案可行性分析优化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6362.7547公顷,优化前6377.6516公顷,扩展倍数优化前1.2738,优化后1.2660,相较优化前,总量未突破。15亩以下零星破碎的城镇开发边界图斑数量优化前2819个,优化后2774个,此次优化数量有减少。调入地块与“三线”无冲突、调出地块与已批项目建设用地不重叠,已避让不适**镇建设区域。已批开发区、城镇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商业用地划入率提升0.2%。中心**道路网络密度、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等均有提升。均符合城镇开发边界正向优化规则。
二、规划分区布局正向优化
生态保护区,未变化,满足正向优化标准。
农田保护区维护前47566.2628公顷,维护后47565.8755公顷,维护后大于维护前面积,满足正向优化标准。
与维护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一致,城镇发展区:细化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等二级分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均满足正向优化标准。
三、中心**用地布局提质增效
通过优化居住、产业、公共服务、绿地等用地结构,补齐教育、等设施短板,系统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推动中心**用地布局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空间格局更加紧凑高效、功能组合更加合理,有效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与城市空间品质。中心**道路网密度增加0.0206%至4.0470千米/平方千米,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增加0.09%至39.41%保持不变,整体实现城镇功能品质提升优化后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比均在合理区间,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均有增加,满足优化标准。优化后产业更集聚,用地更集约。
五、实施保障为规范推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破解规划实施难题,统筹刚性管控与弹性适配,结合本市实际,从五方面健全保障体系,保障规划维护工作长效落地、高效推进。
一是强化规划指引。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落实各级管控要求,明确动态维护标准与流程,确保合规有序。深度衔接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深化多规融合。严守“三区三线”刚性边界,细化弹性管控规则,兼顾规划严肃性和现实适配性。
二是严格实施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局牵头联动各单位,全程跟进整改规划实施问题。依托国土空间“一张图”开展动态监测,严查违规用地、违规调整等行为。落实常态化评估预警,动态优化监管举措,防范空间布局适配不足等问题。
三是夯实技术支撑。组建专业技术专班,聘请行业专家。依托“一张图”数据库,整合更新各类**数据,夯实数据底座。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政策运用、平台操作与专业技术水平。
四是健全全周期管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控。事前充分调研论证,保障方案科学可行;事中严格依法依规推进调整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事后常态化开展实施后评估,查漏补缺、迭代优化。
五是深化公众参与。依托官方平台、新媒体及线下渠道,主动公开规划维护信息,广泛征集社会意见。提升公众知晓度与支持度,健全群众诉求响应机制,保障公众合法权益,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