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兰州-榆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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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025、****513****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提取车间建设项目

**县奇正大道

****

**洁华****公司

项目位于**市**县奇正大道奇正藏药厂区内,属**项目。拟在现有厂区**1座提取车间,内设1条中药提取(水提/醇提)生产线,年提取原药材330吨,年产提取浸膏80吨。该产品不对外销售,全部作为企业下游制剂生产线的原料自用。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工艺有机废气、乙醇储罐呼吸气经乙醇尾气回收装置(冷凝、两级冷却水间接冷却)回收后,送入乙醇回收罐后,再进入乙醇精馏回收塔处理。严格落实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药渣依托厂区现有药渣池暂存,定期外售至有机肥生产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集团有****公司2#罐区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变更)

****园区**橡胶厂区内

****集团有****公司

**林沁****公司

项目****工园区**。项目变更后,原16具储罐减少至14具储罐,废气燃烧设施出口烟气量变为22500m3/h,处理废气包括2#罐区储罐废气、东罐区储罐废气、西罐区储罐废气、废碱装置废气、汽车装卸废气、火车装卸废气。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储罐废气经油气处理设施(直接燃烧法)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严格落实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罐区动静密封点逸散和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7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储罐切水、洗罐废水,排入污水池内,由提升泵提升送至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炼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罐底油泥、隔油产生的浮油、废活性炭均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填埋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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