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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呈报《****关于审批**县郑地溪小流域2027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赖政〔2026〕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办发〔2026〕13号文等规定,原则批准建设**县郑地溪小流域2027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二、项目名称及编码:**县郑地溪小流域2027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赖源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50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水系2.20千米(其中生态护岸522米,清淤清障2.20千米);水土保持生态园1座;封育治理总面积 500公顷(其中管护面积438.80公顷,低效林改造61.20公顷)。
五、项目投资匡算和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2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