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协作交流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制定了《**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省属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采取合****中心。
二、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按照《指南》(见附件1)要求自主申报。项目由县级组织申报,汇总后上报,地级以上市填写项目申报的汇总表出具申报函并报送我厅(见附件2)。省供销社、省农垦系统、****公司等省属涉农企业的项目申报经汇总出具申报函后直接报送我厅。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https://czjrzn.****.cn/nytzj/#/(****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申报端口为: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23:59;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23:59。各申报单位须在****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需上传盖章版的申报函、申报书等材料)。
1.项目申报函(由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出具正式文件);
2.项目申报书扫描件;
3.佐证材料扫描件。
所有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资料一旦上传提交,不可退回或更改。
注意事项:****事业单位请通过登录页面申请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设置账号;****事业单位通过登录页面申请账号,由所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设置账号。申报单位账号注册指引详见网站信息公示栏。
(二)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3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或省有关单位须于2026年10月23日17:30前报送至省****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函(附件2);
2.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3);
3.项目申报书(附件4);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苗运豪,联系电话:020-****8961。
(四)咨询联系人
1.项目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杨鹏,020-****8089;胡兵文,020-****8702。
2.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麦启彤、王怀林,020-****9529。
附件:1.**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报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函
3.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4.项目入库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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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