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器产业园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1)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调整为: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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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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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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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 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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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 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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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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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形式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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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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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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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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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工程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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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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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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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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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要求 |
不存在第三章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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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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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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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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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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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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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和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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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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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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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 |
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规定进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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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大纲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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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评审有一条不通过,则视为响应性评审标准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应当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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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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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监理大纲:40分 监理人员配置:20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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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采用下列B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1.若投标人在除报价评分内容外的其他评分项得分不足其他评分项总分的70%,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上一步骤中,未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不纳入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不得作为A方式有效最低报价,不参与B方式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该投标报价不作否决,仍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若所有投标人均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则以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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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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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优得8-6.2分,良得6.1-4.3分,一般得 4.2-2.4分,差得2.3-0.5分,无得0分。 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优得8-6.2分,良得6.1-4.3分,一般得4.2-2.4分,差得2.3-0.5分,无得0分。 安全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含建筑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优得6-4.8分,良4.7-3.5分,一般得3.4-2.2分,差得2.1-0.9分,无得0分。 进度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优得6-4.8分,良得4.7-3.5分,一般得3.4-2.2分,差得2.1-0.9分,无得0分。 造价控制措施:造价控制措施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优得6-4.8分,良得4.7-3.5分,一般得3.4-2.2分,差得2.1-0.9分,无得0分。 **配备计划:**配备计划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优得6-4.8分;良得4.7-3.5分;一般得3.4-2.2分;差得2.1-0.9分;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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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监理人员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足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得4分,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注:人员的证明材料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为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2、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工程)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工程)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工程)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5、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6、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有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人员的证明材料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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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2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0.5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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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满足须知前附表基础业绩要求得6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为准。 | |||
| 2.3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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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补充说明 |
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下同)不足三个的: 投标明****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实力、信誉、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认定。 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或认定可以继续评审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 2、****委员会应按照附表一串通投标行为线索表中情形,根据投标文件如实填写“无”或“有”,并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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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招标人应科学合理地设定评标办法,以保证足够的竞争性。
(2)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评比****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以外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达到相应奖项申报条件的,方可设置相应奖项作为加分条件;设定奖项年限为近3年(或4年,或5年)的,个数不得超过1个,设定奖项年限为近6年及以上的,个数不得超过2个;评标办法中各类奖项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3分。
(3)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设定的业绩每类别个数不得超过3个(含资格条件个数)。
(4)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不得设定不属于国家有****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信用评价作为加分条件。
(5)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也不得将其他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人员资格设定为加分条件。
(6****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6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否决投标处理,****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9月30日
智能电器产业园项目监理标段
答疑书(1)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有两项**配备计划,评分标准都相同,请问是否是提供两次相同的内容
答:详见补遗书1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