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鸣凤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由于01号补遗文件内容不完整,现重新补遗。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更正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其余时间顺延。标书代写
五、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