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任丘市恒威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等两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北-沧州-任丘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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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技术改造项目等两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30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技术改造项目、**宏源再生胶厂年产600万条轮胎外胎、600万条内胎生产线改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9月30日-10月12日

联系电话:0317-****578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审批局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审批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审批局9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技术改造项目

****

**市

******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麻家坞镇南马庄村北,大河路西侧,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在厂区内**车间2座,购置设备:冲床6台、抛丸机3台、拔丝生产线10条、热镀锌钢丝生产线3条,通信金具生产线1条、污水处理站1套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热镀锌钢丝20万吨、通信金具1万吨。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热镀锌钢丝生产剥壳工序和拉丝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热镀锌钢丝生产除油、助镀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与经水帘+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的除锈废气一起通过15m排气筒(DA007)排放。热镀锌钢丝生产热镀锌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通信金具生产焊接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工序废气一起通过15m排气筒(DA009)排放。通信金具生产除油、除锈、助镀工序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0)排放。通信金具生产热镀锌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1)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水洗工序废水、除油工序废水、冷却工序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均化池+调节池+板框压滤机+溶气气浮机+砂滤+碳滤+RO反渗透+蒸发+**池”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水洗槽渣、除油槽渣、除锈槽渣、助镀槽渣、钝化槽渣、锌浮渣、氮气抹试废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染危险化学品物料的废包装材料、污泥和废盐、热镀锌工序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和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氧化铁皮、金属废渣、边角料、锌底渣、废钢丸、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物料的废包装材料、其他工序(除热镀锌工序外)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和收集的除尘灰、制氮机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滤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定期外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优选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合理布局,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西、南、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东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2

年产600万条轮胎外胎、600万条内胎生产线改建项目

**宏源再生胶厂

**

******公司

本项目位于**马厂镇伊庄子村**宏源再生胶厂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对原有再生胶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并建设相应的环保公辅等治理设施。拟淘汰原有密炼机、开炼机、精炼机、过滤机、脱硫罐、切割机,分两期建设轮胎生产线。一期:拟将现有2000m2车间改造为5000m2,购置外胎生产装置若干,建成后年产外胎300万条;二期:拟利用现有车间3100m2,购置内外胎生产装置若干,建成后年产外胎300万条、内胎600万条。两期建成后年产外胎600万条、轮胎内胎600万条。项目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配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DA005);投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挤出废气、压延废气、喷码废气经各自装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油雾分离机+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4),投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挤出废气、贴嘴废气、接口废气以及硫化废气经各自装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油雾分离机+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水定期更换作危废处置;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

废包材、下脚料、废滤渣、废过滤网、裁断废料、修剪废料、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上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内包材(化学品)、废机油、废油桶、碱液喷淋塔底泥、废实验试剂、废实验用品、废试剂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区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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