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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澄清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信用(5分),“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高分)×(5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交易中心的信用分)。” 修改为“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评分标准(5分),“企业业绩(5分)提供近3年(2023 年 07 月 01 日至今)在建或已完工的类似项目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已完工的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备案表)、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建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备案表)、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工的项目以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签订(签发)时间为准”。其他内容不作更改,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不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联系人:龙昌权 电话:183****5549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安素芳(项目负责人)、邹璨蔺、张勇 电话:188****0759 |
| 行政监督部门:松桃苗族****建设局 联系人:松桃苗族****建设局 电话:0856-****925 |
| ****(****) |
| 202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