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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充电桩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2026年09月29日发布的“**村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须知“15.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统一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能源局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小规模项目交易系统标书代写
https://longyan.****.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不相符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