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湖北宜化楚星工贸有限公司仓储输送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审批
湖北-宜昌-宜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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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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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14********1001460/2026-0042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发改审批〔2026〕181号
责任科室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科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改委关于******公司仓储输送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改革局,******公司:

报来《****改革局关于对******公司仓储输送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都发改文〔2026〕76号)收悉(项目代码:****)。****发改局备案,项目一套气膜仓装置及全密闭输送通廊及其配套的土建、电气、自控、给排水等公辅设施。项目主要用能设备有变压器、泵、风机、电机等。项目建成后年输送磷精矿240万吨、输送能力333吨/小时。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规〔2025〕2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订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碳排放总量2220.68吨,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674.88吨标准煤(等价值为1672.1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549.13万千瓦时,年耗新水18万吨。

二、该项目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开工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发改局提交节能验收申请,****发改局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发改局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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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